第417節(1 / 4)

畢竟回城的手續,都是要插隊的大隊、公社幫忙辦理的,如果公社和大隊不蓋章,誰也回不去。

不蓋章就意味著餬口和糧油關係轉不走,回去就是流民。

好話醜話先說在頭裡,這樣大家也都心中有數。

兩人覺得周明愈說的很有道理,就是上頭並沒有一定會回城等的規定,他們這樣說會不會不大好。

柳紅旗不管那麼多,“咱們也不說是上頭的規定,就是咱們公社自己的規定,要麼不和社員結婚,結婚以後就別想著為了回城拋棄家庭。”

婚姻破碎離婚和這個不是一個情況,如果你一開始就動機不純,為了利用人家結婚的,那到時候就不要說人家不給你蓋章不肯你回城。離婚也可以,呆在鄉下,反正社員們離婚,也不能飛走,還得在大隊繼續上工。

幾個人覺得真的很有必要出臺這樣一項規定,因為這才半年多,有些大隊的知青已經和社員結婚了。

一方面是男知青想找個知冷知熱的老婆照顧自己,女知青想找靠山保護自己。

另一方面鄉下經濟恢復,社員們結婚要的彩禮也開始高起來,而知青嫁給社員都不要彩禮,畢竟沒有孃家在跟前撐腰就是找個靠山過日子,自然不需要彩禮。所以有些社員也動這個腦筋,想和社員結婚,既不用彩禮,還有面子呢。

相玉亭和柳紅旗一合計,又開了一個革委會內部會議,採取周明愈的建議,擬定了《紅旗公社知青和社員結婚辦法》。擬定以後送到縣革委會去審批,縣革委會一看這個辦法不錯,決定在全縣推行。

於是高進縣就有了關於知青和社員結婚的一些規定,非常詳細地規定知青和社員們結婚的一些情況和要求,基本就是不贊成結婚,除非有一輩子留下來的覺悟。否則,還是單身或者知青內部消化的好,免得萬一可能回城會有累贅。

這個辦法一出臺,知青們沒覺得是對婚姻的限制,反而立刻看到了希望。

他們覺得最多十年,有可能就要回城!

這讓那些原本開始消沉的知青們又燃起了希望。

這麼一規定,先鋒大隊的知青大半老實了,還有一小半被敲打一下,也不得不老實。

而另外一些本身在城裡也沒有什麼存在感的,覺得自己也年紀大,等不了十年的,反而下定決心要在鄉下安家的,於是第一時間就和相中的社員領了證。

畢竟先鋒大隊給他們的感覺非常不錯,比其他大隊好太多,除了沒有電影院之類的,感覺和縣城差不多。

這辦法反而使得先鋒大隊十來個年紀大的知青直接在大隊安家。

安家以後立刻就搬出知青點,成為了先鋒大隊戶口,享受社員待遇,一時間也很讓人眼熱。

那些盼著回城的,自然也收斂私心想謀求別的出路。

董桂娟和唐薇幾個知青,一直都想進學校當老師或者去工廠當小幹部,卻活動無門。他們少不得私下裡會抱怨,尤其幾個女知青,憎恨周明愈不幫忙就把怨氣撒到莫茹身上,專說她的壞話,還有人仗著讀了幾年書,編排一些傻子配二愣子傻子嫉妒貌美女知青,鬧出很多蠢事的笑話來,諸如傻子看女知青抹頭油、抹雪花膏等都能編出諷刺傻子的笑話。

一開始每人留意,畢竟只在幾個女知青圈子裡流傳,不過也不是所有人都那麼不知道好歹,有些女知青覺得先鋒大隊很好,雖然不給她搞特殊,可別人也沒搞特殊啊,這樣反而更讓人服氣。

有人看不慣董桂娟和唐薇,就把她們幾個私底下汙衊隊幹部的事情寫匿名信舉報到大隊裡。

莫茹還沒怎麼的,因為不做虧心事不心驚嘛,她們也沒指名道姓罵她,再說還真是沒法對號入座。

說嫉妒女知青什麼的,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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