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就是一摞。
她覺得她會永遠這樣幸福下去。
直到高考前夕,班上第二名的女生突然找她,說了一通又嫉妒又高高在上的瘋話。
她說:“葉凌,你學習好有什麼了不起?老師喜歡你同學喜歡你,有什麼了不起?
你就是個大傻子,一天天裝天真,連自己爸媽早就離婚了都不知道吧?
你爸爸在外面還有一個家庭,你有一個後媽,她給你生了一個妹妹一個弟弟。
你媽媽也早就有個情人。
你知道他們為什麼小學五年級就讓你住校嗎?因為他們都在騙你,你不在家他們就各回各家,等週末才回家扮演相親相愛的一家人。
他們覺得對不起你,怕你接受不了才拖著不告訴你的,他們表面愛你,其實天天演你呢。
嘖嘖,你得意吧,可憐吧?你以為全天下的人都圍著你轉,其實你就是個小丑,就是個可憐蟲!
大家都知道,就是不告訴你!
不信你看吧,你早上進考場,他們立刻就去民政局領離婚證!”
她的確是個傻子,小時候爸媽吵過架,她聽見過的,但是她沒多想,也許她拒絕想不好的事情。
五年級爸媽說工作忙讓她住校,她就住校,週末爸媽一起來接她,她就開開心心地回家。
這一住校就到了高考。
她不知道自己當時是以一種什麼樣的心態進的考場,他們看出她不對勁,只以為她考前緊張,讓她放鬆不要緊張,考好考不好都沒關係的。
等她考完試回家,晚上爸媽說好好慶祝一下,她就覺得他們這是以為她成年沒有責任了,終於可以把她這個大麻煩踢開。
他們終得解脫,能徹底鬆口氣了!
她發飆了。
她把他們的全家福撕得粉碎,歇斯底里地質問他們為什麼要騙她。
既然騙了,為什麼不騙一輩子,既然不想騙到底,為什麼不早點告訴她。
當年她剛讀一年級,爸媽都沒回家的第一個晚上,她在路口等到凌晨摔下下水道的那天,就該告訴她。
就該告訴她,沒有人愛她,她需要一個人長大。
爸爸很無奈,媽媽也只是哭,他們說就是知道她性子倔,容易走極端,不敢告訴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