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節(1 / 3)

然後,他驚喜的發現,很多字只要教過一遍,胡嬌便認得了,哪怕百來個字她也能記住。學過兩日,也不知許清嘉是怎麼想的,忽然便將速度放緩了,只要求她每日寫五張大字,認十個字便好了。

胡嬌嫌棄他教的進度太慢,他卻道:“貪多嚼不爛。若是嫌慢,便每日再練十張字來,只不許胡亂塗。“

“……”

這是對她最近幾日毛筆字習作的評價嗎?

胡嬌覺得真是傷透自尊了。

他怎麼能要求一個專注於鋼筆十幾年的人去練好軟趴趴的毛筆字?好歹有鋼筆字的基礎,她覺得自己的毛筆字……結構還是擺的很有特色的嘛。

胡嬌很想告訴許先生,若是一味嫌棄她的毛筆字,恐怕他要餓三天了。縣衙可沒有食堂,不提供工作餐。

許先生正手握書卷讀的認真,半晌從書後面抬起頭來,似乎在研究她的臉色,最後嘆了口氣,放下手走過來:“我來教你寫,你用力太猛了。”也不管胡嬌願意不願意,握著她的手便朝紙上開始緩緩寫了起來。

胡嬌等於被他整個人給攏進了懷裡,鼻端是乾淨的皂角味,帶著年輕男子的體息,她頓時尷尬的手腳都沒地方放了,極想掙開許清嘉,但偷偷瞧他似乎專注的教她,半點不曾察覺到她的胡思亂想,她唯有按捺下尷尬。

——不過,或許是兩個人力道不由,哪怕由許清嘉親自握著她的手教出來的毛筆字,似乎也沒好看到哪裡去。胡嬌甚至覺得還不如她自己寫的好看呢。

對於一個書法盲來說,草書的精髓就在於看不懂,草書以外的能認識的字型統統是憑好看與否的感覺來決定書法水平的高低。

這本來……就是個顏控的世界。

☆、第六章

許清嘉夫婦來南華縣一個月之後,家中以及公事都上了軌道,便接到了高家的拜帖。

高正比許清嘉品級略低,高夫人上門拜訪也屬正常。但胡嬌往日打交道的除了左鄰右舍,便是上門買肉的顧客,如何招待官家娘子,她還真不會。

況如今又無處去商議,唯有與許清嘉計議。

許清嘉也不知道是考慮到她的廚藝拿不出手,還是別的,最後總歸拿了個主意,從外面酒樓訂了一桌子菜,花了胡嬌三兩銀子,解決了席面問題。

到得約好的日子,她自己帶著個十三四歲的小丫環坐著馬車,高正騎馬相隨,夫婦二人一同前來。胡嬌已經收拾停當。席面採納了許清嘉的意見,她可不認為在梳妝打扮上許清嘉的意見管用,索性就不再諮詢他。她自己只會梳個同心髻,還是跟魏氏學會的唯一一種髮型,其餘的沒一種會的,更何況畫妝點胭脂這種高技術活。

索性就素著一張臉出門迎客。

高正年約三十出頭,其娘子與他年紀相仿,體態豐腴,見面先笑了出來:“我家郎君說許郎君年輕,我還想著也不知娘子年齡幾何,沒想到竟然這般年輕。”說著便欲叉手行禮。

胡嬌忙上前攔住了她,反朝她行了一禮:“我初來此間,家中瑣事多勞娘子與高大官人照應,心裡感激不盡。只是無人引見,不好貿然上門。”

高夫人年紀偏長,本是試探之意,見此情景忙牽了她的手,見她說這些話便宛如背書一般,抿嘴一笑,暗道她到底年紀小,客套話還說的不夠熟練,又不曾仗著許清嘉品級略高而有怠慢之處,倒也可交。

這些日子高正回來每每談起,許清嘉家境貧寒,恐怕娶的也並非什麼名門貴女。想來小家碧玉,若是品性端正心胸開闊的,便正好交往,若是個蠢笨愚魯的,往後竟不必多來往了。

“娘子若得空,隨時可以去我那裡散誕兩日。我那裡倒熱鬧,郎君新近納的兩名房裡人,吹拉彈唱樣樣來得,可讓她們唱上兩曲為娘子解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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