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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曦心道,校服從來都是寬寬大大的,而且質量好的在地上摩擦都弄不破。而原主的校服能成為這樣子,估計家裡不是一般的窮。
“呵,這個賤人竟然不裝死了,還敢四處打量呢!”
“髒成這副樣子,學校竟然還敢收留她讀書,也不怕傳染給所有師生那中髒病,我們應該聯合起來到教育局告了學校。”
“嘖嘖,告也沒用,誰讓咱們還是九年義務教育階段,別說她媽是的,她爸是拉皮條的,就算她本人去,教育局也必須允許她讀完初三。”
“討厭啦,還要熬上一整年!我們怎麼這麼倒黴,竟然和她一個班。”
…………
陳曦聽著嘰嘰喳喳毫不掩飾的指指點點,她突然心累,因為被罵得那個人明顯就是她。
而這時候有一個女生站了起來喊道:“你們一個個不好好學習,就知道嚼舌根子,煩不煩人?她爸媽是她爸媽,她是她,你們幹嘛這麼欺負人?”
“你,你,還有你,”女生指著之前那幾個罵人罵得最難聽的,“你們幾個有證據就拿出來,沒有證據就不能冤枉人,不然告你們誹謗。”
剛剛那幾個男生女生撇撇嘴小聲道:“林茜你長點心吧,你就算幫她,她也不知道感激。”
要不是林茜老爸是縣城一個領導,他們才不會給面子,早把林茜一起罵了。
孩子的世界是單純的,但又是勢力的,家世好的永遠沒人敢明著欺負。
陳曦卻站了起來,衝著林茜鞠躬小聲道:“謝謝你幫我說話。我雖然窮,但我真的不髒,謝謝你的維護。”
“沒,沒什麼,我也就是實事求是說幾句,不用謝。”別說旁人,就連林茜都被驚了一下。
林茜從小性子風風火火,見到不公平的事情就喜歡仗義執言,但真沒指望陳曦有一天能對自己說謝謝,畢竟這位同學三年來說過的話不超過十句。哪怕老師點名回答問題,都是一副受驚小兔子模樣,聲更是音小得像蚊子哼哼。
陳曦衝著她笑了笑,然後坐了回去,認認真真預習課本。
林茜覺得自己眼花了一下,竟然覺得陳曦還挺漂亮的。
在她眼裡,陳曦同學一張臉下巴尖尖、面板蒼白,長得應該是不醜,但因為厚重的頭簾遮住眼睛,而且好像幹什麼都一副瑟縮模樣,所以整體看上去就很不起眼。
但剛剛陳曦的眼睛笑了,讓林茜的眼睛也跟著亮了一下。
陳曦不管外人態度,趁著低頭學習的功夫接收完劇情,當時氣得胃疼,差點就吐了出來。好在她已經適應了各中任務,強撐著繼續聽老師講課。
原主是個初三學生,以前就經常因為窮以及家庭原因等等,被同學們排斥。可這一次的議論不同,因為他們真的抓住了她家的把柄。
這事說來話長,簡短來說就是原主的爸爸是個地痞無賴,當年在特殊環境下把她媽媽給強/奸了,然後兩人就結婚了!
陳曦覺得,兩人結婚雖然有年代原因,但更多和原主外公外婆家重男輕女有關係,因為他們覺得強/奸犯已經玷汙了女兒,導致女兒賣不出好價錢。
於是原主外公帶著兩個兒子堵了強/奸犯,逼著他給了兩百塊錢彩禮,之後便嫁了女兒,也不管女兒死活。
原主媽媽王婚後生活可想而至,陳貴吃喝嫖賭樣樣精通,還特別喜歡打老婆。
後來改革開放了,別人越來越富裕,陳家卻越來越窮,陳貴偏偏又喜歡吹牛打屁冒充有錢人。為了賺錢,他便做起了拉皮條的生意,而賣的就是老婆的身體。
原主媽媽從小就被家裡教訓事事要聽男人的,結婚後更是被陳貴各中洗腦,好似如果離婚了,女人會生不如死。
所以哪怕被打,哪怕被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