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t>
這倆人平時看不出家境差,畢竟每日上學伙食費都上繳的,穿衣打扮也都是普通的衣裳,沒有人太出格,而且他倆也都是乾淨整齊的,甚至有時候還會請同學們吃零食,所以根本看不出家境不行。
現在就露了餡兒,那棉衣不夠厚,棉鞋一看就是舊棉鞋,根本不保暖,連帽子都不戴,估計是太破舊帶不出門來。
林重陽知道有些窮人家,夏天會當掉棉衣,冬天再想辦法贖出來,還有人家就一條棉褲,誰出門誰穿,所以冬天那些窮人家基本是禁止串門的。
實在是不方便。
這倆同學不至於那樣,但是家裡人多,定然不是所有人都有棉衣穿的。
不過就算他知道這倆同學家境不夠好,那也不會貿然給人家提供援助,因為他已經發現,讀書人有一個很大的特點,可以說是迂腐也可以說是骨氣,不輕易接受別人的經濟援助。
那樣會讓他們覺得非常羞恥,尤其是同學,會有一種抬不起頭來的感覺。
不過這樣總比那些接受別人幫助還不知道感恩,越發懶惰,只想著讓別人幫忙的人好。
林重陽想了個辦法,就請兩位學兄幫忙抄書,反正他們現在也不下場的。
書還是給啟明書齋抄的,價格他略加一點給他們,但是要求他們版面整潔,字跡規整清楚,一字不錯。
倆人自然樂意,這是給同學幫忙,還順便賺錢,那是天大的好事。
林重陽還跟張氏等人打聽了幾個方子告訴同學,回去用花椒、茄子枝幹煮熟擦洗,他還讓陳東幫忙帶了一些冬青枝葉,一起交給那倆同學。他們每天熬水,早晚的泡手泡腳,六七天以後就見效,對他自是非常感激。
不知不覺中,這大半年時間之後,林重陽在班上成了人緣最好的一個,甚至比陸行之還好,方子春都說不出他不好來。
這樣的好名聲在士林中是非常珍貴而難得的,必須要從小經營才行。
初八這日一放學,林重陽就告別同學,揹著書包和他爹家去,之前和同學黏黏糊糊地告別行為就好似突然不存在一樣,真是一秒鐘都沒耽誤。
林大秀看他居然也會有一副猴急的樣子不禁笑了笑,“有狗咬你啊。”
林重陽撇撇嘴,“喂,還不是為你操心嘛,三伯說今天要來送書。”
小北風刀子一樣呼呼地颳著,哪怕帶著帽子都打著臉頰生疼,鼻尖也紅紅的,一呼吸一大團白氣繚繞。
走了一刻鐘,林大秀就說要揹著他。
林重陽搖搖頭,“爹,我自己能走。”
林大秀看看圓滾滾如棉球一樣的兒子,道:“你確定?”
他乾孃怕他凍著,讓他裡面穿一件短而合身的小棉襖,外面再穿一件蓋過膝蓋的棉袍,擋風又保暖,可就是穿成一個移動的棉球,走路的時候直打跌。就剛才那會兒功夫,上橋的時候,林大秀一回頭不見了兒子,給他嚇一跳,然後發現兒子趴在石階上正奮力地爬起來。
等剛爬起來,撲通又一個屁股蹲兒坐地上。
還是他過去將兒子拎起來的。
林重陽有點小鬱悶,“當然啦,我那不是一時間沒注意嘛。”
他穿著乾孃給他做的千層底棉鞋,夏天就做好了兩雙,只是沒料到他長得慢,那鞋子略微有點大,所以……
人家狗蛋夏天預先做的棉鞋都有點小!
林大秀就摘掉手套,伸手握著兒子的手腕,“走吧,我領著你。”
他們走到衚衕口的時候,就聽到一陣馬蹄聲傳來,回頭看一人騎馬過來。
那人穿著棉袍,披著棉斗篷,一張臉也裹在皮帽子裡只露出倆眼睛,他前面還用大氅包著一個鼓鼓囊囊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