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辣媽當家 第77節(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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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之財

鄉下村子聚族而居,院子都敞開著,郵遞員叮鈴鈴過來,誰家都沒有秘密。

林蘇葉突然收到一大筆匯款的訊息,見風就長,半天功夫就能傳遍全村,給村裡人羨慕壞了。

大家都知道薛明翊按月往家匯錢,但是以前一個月100出頭,這次突然匯過來400,還不包括工資在裡面。

這是發大財啊!

400呀,給鄉下能蓋三間寬敞的大磚瓦房了呀。

林蘇葉也有點懵,這是林婉晴欠的那360塊錢?

林婉晴果然沒撒謊,一回部隊就還錢,這人挺要臉面的。

她還有點不好意思呢,尋思自己那天是不是演得太厲害。

不管林婉晴因為什麼這麼快還錢,林蘇葉覺得此人挺要臉的,自己小本本沒記錯,要劃重點。

她顧不得吃午飯拿了小本本在炕上一通寫,總結經驗,和人吵架就要趁火打劫(乘勝追擊),不但能逼著林婉晴還錢,還從薛明翊那裡摳到四十塊。

他這四十塊不知道哪裡來的,如果是借的,那她得跟他講不能借人家錢,借了也趕緊還。

如果是他攢的私房,那就得繼續要!

寫完她把本本放進木匣子裡,下地吃飯。

大軍小嶺吃完飯急著去學校午睡,小姑則在家裡休息,兩點再去上工。

薛老婆子正洗涮呢,她看林蘇葉吃完飯在那裡換衣服和鞋子,還跑去洗臉梳頭,忍不住道:“這大晌天的要睡午覺,你打扮起來幹嘛。”

林蘇葉:“我要去縣裡。”

薛老婆子:“縣裡,這就去取錢?”

這就急著去買手錶?男人剛匯錢來,就張揚地買手錶?也太能顯擺了吧?看村裡那些碎嘴子不嘀咕她的。

家裡有掛鐘,你也不上班,要啥手錶啊。

她肚子裡一頓腹誹,並不說出來,畢竟這錢是兒子寄回來明確說給媳婦兒買手錶的,她不當家自然不管。

林蘇葉:“對呀,取了錢直接存上,可不能放家裡,萬一我們不在家有人來偷呢?”

薛老婆子得意道:“那你放心吧,滿公社也沒人敢來咱家偷東西,除非他活膩歪。”

不說她二兒子是團長,就她閨女明春,誰敢得罪?

讓她抓到那可不是打一頓的問題,可能是斷腿斷胳膊的事兒。

林蘇葉:“我得存個死期。萬一你孃家、妯娌、兒子什麼的又來借錢呢?咱家裡不放錢,他們就借不走。”

她當家,誰借都不好使,誰也甭想可著她一家薅禿子。

薛老婆子:“……”不擠兌我你就奔不了月是吧!!!

林蘇葉要坐客車,她比不了薛明翊,不能一直抱著揹著女兒,所以讓莎莎在家和奶奶玩兒。

莎莎很乖巧聽話,主動把薛老婆子的識字本拿過來放在飯桌上,又把自己畫畫的本子拿過來繼續畫歪瓜爸爸。

嘴裡還嘟囔著“請請、煩煩、謝謝”之類的話。

林蘇葉又把林婉晴那塊表用一個巴掌大的布片系起來,免得把錶殼子磨了,裝進挎包裡,背上挎包和水壺就出發。

她先拿著匯款單去郵局取錢,順便就把手錶給林婉晴寄回去。

人家林婉晴說還錢就還錢,自己也得給人家把表好好寄回去。

郵局看她寄手錶,特意拿報紙給她包幾層防震,再仔細把單據地址等寫好。

因為是給林婉晴寄,林蘇葉不肯自己寫字,讓工作人員幫她寫。

再三確認手錶會安全抵達,林蘇葉就把底單放在挎包裡,裡面還有取出來的400塊錢,她用手摁著,警覺地瞅瞅周圍,生怕有小偷或者混混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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