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安在這樣的環境裡面,一天一天
長大。()
當初有知青開了個頭,跟村子裡頭的青年結婚,成了村裡人,的確就被這個地方給接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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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效果真的不錯之後,有不少知青都開始紛紛效仿,這種事就算是大隊長有心想攔也攔不住。
也就只能在跟他們說清楚情況後,如果他們依舊確定要那樣做的話,也就隨他們去。
只有一條規定,如果確定要在一起的話,就必須得由大隊長領著去縣城裡面拿結婚證。
不願意拿結婚證的,就不要在一起。
不管是對男方還是女方,有了那證明之後都是一種保障。
甚至連小春她丈夫的弟弟,都娶了去他們村裡下鄉的知青。
去年因為他們家裡人實在是太多了,就由小春的公公婆婆做主,直接把家給分了,小春帶著已經能幫忙的女兒和小兒子一起搬到了新的地方。
說起生活質量那肯定比不上曾經,但是能自己過自己的小日子,小春很滿意。
她丈夫性格老實憨厚,李嫂嫂過去教了小春些東西,小春就開始自己當家做主,把她丈夫管的服服帖帖。
平常如果遇到了什麼東西的話,都會送回來給安安嚐嚐。
村裡每年都會下來一批新的知青,最近幾年倒是少了很多,外面對待投機倒把這件事管的也不像是之前那樣嚴。
李婆婆之前惦記著過年要給安安弄一件新衣裳穿的時候,還被一個老太太給拉到了縣城的黑市裡,見到了不少稀罕的東西。
李婆婆年紀雖然不小了,但是膽子還挺大,第二回又偷偷摸了過去,問到了不少東西。
當她回家把這件事告訴了家裡所有人的時候,李爺爺跟李嫂嫂還有李大哥三個人的表情有些嚴肅。
十幾年前發生的事,到現在依舊曆歷在目,他們實在是怕再發生什麼新的動盪。
要是可以的話,像是現在這樣安安穩穩過日子,才是他們最想幹的。
李大壯壓根兒就沒有仔細聽李婆婆說的那些,只聽見他娘說可以弄到更多好吃的東西,打算等會兒去問他娘能不能給他弄點,他有很長時間都沒吃到能甜嘴的東西了。
安安現在不在家,正好是春夏之交,漫山遍野有不少的野果子,他很愛吃,每次出門都能摘一大衣兜。
他不敢往山上比較深的地方走,自從宋老三被老虎咬傷之後,村裡所有小孩都被大人警告,千萬不能靠近那個地方。
安安一直都是一個聽話的乖孩子,當然不會在這種事情上叛逆。
頂多就是在外面溜達溜達,唯一需要頭疼的就是山上小動物一看見他就想撞死在他旁邊,每次都能把安安給嚇得夠嗆。
這種現象也就只有系統能夠理解,安安身上的氣運非常強盛。
山上野獸死在他旁邊,在臨死之前蹭了蹭他身上的氣運,確定它們的死能夠給安安帶來益處,就讓他們之間多了牽絆。
對於他們來說就是受益無窮,比當野獸不知道要好多少。
() 眼瞧著太陽馬上就要下山,安安忍不住開始跑的更快了些。
他衣服裡面還兜著不少的野果,小短腿倒騰的很快,小花也意識到現在有些晚了,如果回去太晚的話,她娘肯定要生氣,恨不得能抱著弟弟跑。
就在這時,一隻兔子從旁邊竄出來,擦著安安的腿撞死在了他面前,把安安給嚇得猛地停住。
前段時間他們撿到一隻野雞回去碰巧被一個鄰居瞧見了,那鄰居這幾天一直都在盯著他們家看,奶奶和大伯母說了很多遍,不能再撿東西回去。
可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