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樣,應該怎麼說呢?
在麥冬心裡,兩個人應該先做朋友,再做情侶。
可麥冬跟嚴敘明跳過了前面那一步,從陌生人直接跨越到了情侶,就算甜蜜很多,可陌生更多。並且,自己的日記被嚴敘明看了個乾淨,這根本就不公平,嚴敘明對他正在想什麼,對他以前想什麼,以後想什麼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可自己完全不知道嚴敘明的想法。
他,他當然相信嚴敘明喜歡自己。
可麥冬不懂得喜歡,他不知道喜歡的保質期是多久。
麥冬仍然覺得自己很清醒,他聽見辯論隊的負責人給嚴敘明打電話。他清醒的證據是他立刻站起來,叉著腰對人喊:“你!你不可以給他打電話,他很忙的,他連我的訊息都不回,你不要打擾他!”
麥冬是被顛醒的,他很想吐,本來就已經很想吐了,還感覺自己坐在一艘小破船上,而身下的海浪飄搖,一晃一晃的。麥冬忍住了胃裡的翻江倒海,一睜眼發現自己正在一個人的背上。
他張嘴很大的酒味,說話舌頭都捋不直:“嚴敘明。”
那艘船回答他:“嗯,是我。”
麥冬有些委屈:“你不是在外面吃飯嗎?”
那艘船這麼說:“電話都打過來了,說我家麥冬喝多了,讓我接你回去。”
麥冬不相信:“所以你就來了嗎?”
麥冬覺得眼前好多重影,他抬頭往上看,路燈的燈泡暈出來的光影重重疊疊好幾個,晃呀晃呀,好看極了。就是看久了想吐,哎呀,因為他實在很難受。身體上的難受加上心裡的委屈,麥冬把腦袋埋進身下人的頸窩,聽見他回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