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三個月裡林小滿都沒有出過村子。畢竟戶口還沒有完全搞定,能少一事就少一事。
天越來越冷了之後,林小滿之前穿的衣服早就收起來了。她現在穿的是林老大家閨女林志秀給的衣服。林志秀今年十七,正好上高二。個子跟林小滿差不多高,她的衣服林小滿穿起來也挺合身的。
林志秀作為大隊書記的女兒,她的衣服比村子裡的其他姑娘是要好很多。給林小滿的那兩套也只有少少的一兩個補丁,洗的倒是乾乾淨淨的。就是款式醜了點,穿在身上特別的寬鬆。其實空間裡倒是有不少林小滿以前的衣服,可林小滿不敢穿出來,她沒辦法解釋衣服的來歷。
穿上肥大的衣服之後的林小滿站在空間的試衣鏡前面還特意多看了幾眼,撇撇嘴,得了,徹底的成了一個村姑了。
去縣城的那一天林小滿特意拒絕了林老三的陪同,她準備自己一個人去。她告訴林老三她已經去過兩回了,知道怎麼走了,再加上村裡一戶人家當天也要去城裡。所以她也不算是獨自出門。
這段時間裡,她每每晚上一個人躲空間吃東西的時候就有一種負罪感。
林老三一家子對自己是真的好,就連林志偉都一口一個的小滿姐喊著。有點什麼好東西都不忘記分自己一點,可自己呢明明什麼都有,什麼都不缺,卻什麼都不敢拿出來,什麼都不敢給。
糾結死她了。
所以這一次,她是特意不讓林老三跟著的,她打算好了,到了縣城就先去公安那裡把戶口給弄好。然後在城裡轉轉,瞭解一下現在的情形,看能不能用空間裡的東西換點現在的錢。實在是兜裡一分錢也沒有太讓人沒安全感了。
回去的時候再把空間裡的東西拿點出來,至於來歷嘛!她也想好了,就說自己拿一塊金條換了錢買的。反正也沒人去查這件事,再說了,你就是想查也差不到啊!
當林小滿再一次站在自己面前時,吳明達剛開始還沒有認出來。眼前這個灰撲撲一身的人就是三個月錢被自己定義為&ldo;資本小姐&rdo;的林小滿。不過多看了幾眼後倒是認出來了,畢竟現在這個時代像她這樣白淨的人還是比較少的。至少吳明達就沒見過比林小滿還白的人,他儘管不是特別喜歡林小滿,可也必須在心裡承認林小滿確實是很漂亮的一個女孩。
她有別於周圍其他的女孩,說不上來哪裡不一樣。可就是能一眼將她於其他人劃分開來,在吳明達眼裡,這樣嬌滴滴的小姑娘就是麻煩的代言詞。
不過換了一身衣服的林小滿卻比前兩次要順眼的多了。這才是樸實的人民群眾該有的形象嘛!
幸虧林小滿不知道吳明達心裡的想法,她要是知道的話,估計得回他兩個字,有病!
&ldo;拿好,記得回去到大隊書記那裡再做一下登記。&rdo;吳明達將剛辦好的戶口本遞給林小滿叮囑道。
林小滿激動的接過戶口本,小腦袋不停的點著,像小雞啄米一般。吳明達看著挺可樂的,這姑娘還是換一身衣服看的舒服啊!
再次感謝林小滿不知道吳明達心裡的想法,不然真的得鄙視他了,什麼審美眼光啊!整的跟個老頭子一樣。
第5章
林小滿拿著新鮮出爐的戶口本出了縣公安,趁沒有人注意的時候,將戶口本偷偷放進空間裡。然後開始在街上瞎轉悠。
這個時候街上的人還很少,穿的都是灰撲撲的肥大衣服,極少看到幾個穿著紅外套的多半就是年輕的小姑娘了。兩側的房子大多都是明清兩代的風格,很少看見樓房。路是狹窄的泥巴路,不過比起上塘村來好很多了,偶爾路過幾個人還能看到那麼一兩個騎著腳踏車的。
街上唯一能看的飯店叫國營飯店,商店是供銷社。在那裡買東西除了需要錢,有些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