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華是八月十五那天在家裡人的安排下,跟下塘村的一個姓蘇的女孩子見面的。據說那女孩還是個老師,高中畢業的。兩人處了一段時後,早幾天前,林志華回來告訴吳春華,說打算結婚了。
吳春華剛就是在和林小滿說這個事情,說是要選個好日子辦酒了。
林小滿低頭默默的算了下時間,認識才三個月就結婚的,似乎在這裡還算是比較慢的了。難不成像吳明達那樣的做法,才算是對的?
不過此刻不是想這個的時候,既然林志華要結婚了,她得回去好好想想,準備點什麼當賀禮。
想了想,又把之前存的一些票什麼的都給到吳春華,&ldo;大娘,這是我最近存下來的,您收起來吧。&rdo;
眼下林志華快結婚了,家裡肯定要準備很多的東西,反正這些票據對她來說可有可無,還不如都給吳春華,其他很多比較扎眼的東西,她也不方便拿出來。
吳春華趕緊推了回去,&ldo;你這孩子,怎麼又給我票啊,每次都拿一堆東西回來,這還不夠啊!&rdo;
說道這個,就連林老大也不再為這事訓自家男人了。有的時候,還說什麼傻人有傻福的話,村子裡面為著這事都議論了她家好多次了。燥的她都不知道該怎麼反駁,想說自己沒想過貪林小滿的好處吧,可這東西確實是收了。
眼下,林小滿又送東西,又送票的,她實在是不好意思了。
可是林小滿很堅持。
對於她來說,林老三一家不關是救了她的命,更是在她最無助最彷徨的時候,收留了她。那個時候,又有多少人在後背笑話他們夫妻傻的。
更何況,她早就把林老三一家當親人對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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