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
縣丞跟主簿也冷著臉道:“自然以為我們這些人走了,就能任由他胡亂編造了。”
原本以為勝券在握的紀三叔看到林縣令,直接癱軟在地上。
紀三嬸知道這是林縣令後,下意識道:“不是說,不是說他已經走了嗎!”
在場的人下意識起身。
裡面有什麼隱情?
若還看不出來,他們就不用當官吏了。
另一撥捕快趕了過來,這些捕快同樣去了安紀村,跟雷力明他們卻不是一路。
他們幾個直接去找了安紀村的村長,私下了解些情況。
還有幾個人又去了紀元二姑夫家,但那邊比較遠,估計明日才能到。
林縣令道:“紀元父親在河道勞累致死,本官到任之後第一件差事,便是收殮他們的屍體,通知到家人。”
“紀元母親病重,不能來,所以是他弟弟,也就是你過來。”
“早就買好棺木的屍體,加上官府給的撫卹金,以及安葬屍體的費用,上任縣令欠的工錢。”
“本官,一一親自交到死者家屬手中。”
“正榮縣因上任縣令強行徵役,害死本縣一十九人,所有人賠償的銀錢,補發的工錢,本官全都記得。”
“紀元他爹被扣在河道共計十三個月,河工艱辛且有危險,官府每日應發三百文,商賈補貼二百文,十三個月也就是一百九十五兩。”
一般來說,修城牆的,以及河工,都屬於危險辛苦的行當。
官府給的銀錢向來豐厚,至少表面上是如此的。
林縣令不管那麼多,賬面是多少,他就要發多少,絕對不會剋扣一分一毫。
“本地貪汙大案上達天聽,所有死者家屬補償三十兩,並由官府發棺木。只是事情太大並未張揚,可所發之物,本官絲毫不差地發給死者家屬。”
“紀元家,是唯一一個女主人生病不能起身,家中孩童年幼的。”
“見你是死者親弟,本官便讓你領走,並私下補貼七十五兩,讓你好好照顧幼童寡嫂。”
“紀常林,這共計三百兩紋銀,你花到地方去了!”
“按照你們所說,紀元,可從來都不欠你們的。”
“反而要問問你們,這些撫卹金到底去哪了。”
三百兩紋銀。
便是在場眾人,都不覺得是個小數目。
當然,這銀錢是紀元他爹拿命換來的,扣在河道十三個月,最後累死過去。
他用命給妻兒換的銀錢,卻沒能用在給妻子看病上,也沒用在養育幼子身上。
紀元猛然知道這件事,腦子轟鳴。
他不是在為自己難過,而是在想,原來小紀元不是寄人籬下,原來小紀元無論從哪方面看,都不該死。
該死的,另有其人。
林大人話雖然不多, 可意思很明白。
事情自然從六年前說起,當時建孟府大修河道,修到隔壁連紹縣。
那連紹縣在本地強召河工, 又跟本地原縣令勾結, 放出一日五十文的價格吸引正榮縣的人去修河道。
河工之苦, 不堪言說。
每次修運河, 總會死人。
但架不住給的銀錢確實不少,當時說的是,每日五十文,還管吃喝。
其實這個價格,對熟知河工有多苦的百姓們來說,都不想去。
可還是有人家想掙這個銀子。
紀元他爹就是如此。
紀元的母親生病, 家裡能典當的都典當了,還有幾畝地是祖產,實在不能賣。
正好正榮縣原縣令手底下的人把河工說得天花亂墜。
紀元他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