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枝?”
郭閱兵的笑容讓李建覺得他是如此的陌生。
平時逢場作戲也罷了,但是程薇薇可是好姑娘,白璧無瑕,怎麼可以下手?
真是顛覆自己的三觀。
“郭總,這事情以後別提了。我打算給她簽過來。”
郭閱兵提醒道:“你可想好了。違約費是很高的,還可能得罪人。得不償失。”
“這事我想好了。誒,可憐的小女孩,我能幫就幫吧。”
“其實,..........算了。我儘量幫你說好話。哎,這樣也好。”
郭閱兵說完,嘆息道:“大人物今天晚上有點忙,沒有來。不然,還要留你再待一會兒的,講講股票的。”
回去的路上,柳雨萱問道:“真的要把程薇薇簽約過來?”
“哦?你也覺得不妥?”
柳雨萱解釋道:“不是不妥。就是代價有點大。當初藝人們簽約的時候,合同上肯定寫著高額的違約金。”
“當初藝人們剛出道,都抱著僥倖心理,覺得自己的肯定不會主動和公司解約,所以對違約金並不在意,甚至不看。”
“所以有些經紀公司為了控制藝人,就套路藝人,把合同變成藝人的賣身契。”
果然,當李建公司的律師前去程薇薇的經紀公司準備幫其解約的時候,發現情況非常嚴重。
律師回來之後,把情況告訴了李建。
恰好一直關注這件事情的柳雨萱,剛走進辦公室。
“一開始簽訂的是5年,5年內沒有主動解約,自動續約10年。而在合同中規定,主動解約的,要支付高額的違約金。”
“到底多高額?”柳雨萱問道。
“2億。”
柳雨萱有點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又問了一遍:“2億?”
“嗯。現在對方不肯退讓。想要解約可以,直接支付2億。不然就要繼續執行合同規定的期限。程小姐在這個公司簽約已經有4年了,也就說如果再一年內不解約,將自動續約10年。這期間,不能參加這個公司組織之外的任何商業演出。”
李建內心也暗暗吃驚。
“現在程小姐24歲,對於一個演員來說,簡直就是最黃金的年齡。10年不能演出,等同宣判了死刑。”
柳雨萱有點氣憤:“這簡直就是賣身契。”
“不過,算了,幫人幫到底。給他們。”
律師聽到李建妥協,有點驚訝地問道:“真的直接支付違約金?那可是2億。國內很少有藝人支付這樣高的賠償金的。會不會壞了圈內的慣例?”
李建擺了擺手:“給。我既然許下諾言,就要踐行。不能因為一點小錢,讓程薇薇白白丟掉十年的光陰。這是人生最美好的年齡。”
柳雨萱這下子,不再問值不值得了。
畢竟,相比於金錢來說,十年光陰可比什麼都珍貴。
只是感嘆一句:“程薇薇真幸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