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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此人和凌仲華可是狼狽為奸,一塊兒反傅時卿的骨幹人員。
不過,他比凌仲華的境遇好一點,早些年,隨著妻子女兒移民海外,大多數產業也轉移了過去。國內這些,垮了就垮了,不是太在意。
但是凌仲華不一樣,他的根基都在這兒。
“胳膊擰不過大腿,凌兄,你還是跟那位服個軟吧。”聊了老半天,耿忠義嘆了口氣,挨著菸灰缸撣了撣菸灰。
凌仲華臉色不好看,狠狠吐了口菸圈:“我倒是想,你也不想想,那位什麼性子。他要是不想放過我,我就是翻騰出浪花來,也沒什麼用。”
“那要不,你跟我去國外……”耿忠義提議。
凌仲華皺了皺眉。
他的根在這兒,不說去國外能不能發展好,他能拋棄妻女拋棄父母嗎?顯然不現實。可是,繼續再呆這兒,確實是混不下去了。
他想了想,讓他從出門豪車扈從回到那種一家人擠在不足百米的屋子裡的日子……他心裡打了個冷顫。
僵持著,傭人開了門。南夏和傅湛率先進來,繼而是一雙黑皮鞋,慢悠悠踏在門口乾淨的地毯上。
凌仲華愣住。
莫名的,記憶又回到了那個噩夢般的清明節。
那時,這雙鞋子就是這樣,踩著閒適的節奏,一步步踩進他心裡,留下了深刻的烙印。
像詛咒一樣。
他不禁瑟縮了一下。
“凌叔,好久不見。”傅時卿善意地笑了笑,跟他打招呼。
凌仲華的臉色,卻像是鍋底一樣。
之前在傅家懟他,一是一時意氣,二是傅明山在,傅時卿好歹顧忌著點兒。可現在,在自己的地盤上見這人,他卻絲毫沒有一點安全感。
甚至,更加怖懼。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麼扯出一絲笑容的:“少爺。”
這幫人,年輕時也是跟傅明山混過的,雖然現在都上岸了,還是保留著那會兒的江湖習氣。
他們管傅明山叫一聲“山哥”,而不是叫傅總,傅時卿同理,公司裡,叫傅總,或者傅先生,私底下,也有人這麼喊。
傅時卿在他身邊坐了,態度親和,真跟晚輩拜謁長輩似的:“凌叔,這麼久沒見,別來無恙啊?”
凌仲華乾笑兩聲:“承蒙您記掛。”
傅時卿又看一眼一旁噤若寒蟬的耿忠義,眼底盡是詫異,“呦”了一聲:“耿叔不是去國外享清福了?聽說,你在老美的地方混得開著呢,西海岸那些碼頭,隨便一個工人嘴裡,都有你的事蹟。”
耿忠義心裡咯噔一下。
他去國外是事實,也不是秘密,圈裡人多少知道一點,但是,他的生意大多投資在美國西海岸這件事,可不是人盡皆知的事兒。
甚至,他很多產業是秘密投資的,對外只說在美國內陸幹投行。
可傅時卿輕飄飄一句話,就把他的老底兒揭了。怎能不叫人害怕?
他期期艾艾:“我女兒想回國發展,我這趟回來,就是給她置辦一下房子,順道過來看看仲華。”
“這樣啊。”傅時卿施施然一笑,美目傳神,“不知道的,還以為您這是偷偷回來,打算東山再起呢?”
他輕噓一聲,“還是你倆秘密會面,打算拉我下臺啊?”
兩人臉色都變了,連忙擺手,稱說不敢。
傅時卿抿了口傭人遞上的熱茶:“有也正常,畢竟是奮鬥了一輩子的產業。但是——”他話鋒一轉,“人要是蠢起來,還真是無可救藥。傻子都知道,同一條河,不能淌進去兩次。你們說,是不是這個理兒?”
兩人點頭如搗蒜,滿臉侷促。
“走了,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