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我家只有幾分鐘的步行路程。”
黎音沒再多問,而是皺眉沉思。
這麼重要的事情,警察那邊的記錄裡竟然沒提?是沒發現?還是說調查過監控以後,確認沒有問題,所以沒有往上面寫?
如果是後面的猜測,或許這件事情要麻煩得多。
遭遇侵害的監控記錄應該沒有問題,雖然沒拍到細節,但林芳被人拖進廢棄工廠的一幕是有照片的。
可要是她出入商場也同樣有監控記錄,這不是就相互矛盾了嗎?警方沒注意到?
顯然不可能。
那如今這情況又是怎麼回事?
要麼是這次事件始作俑者,有著改變認知的能力,要麼是警局中也出了問題。
談話結束了,黎音站起身,朝她笑著點了點頭:“感謝你的配合,如果事情有進展,我會第一時間通知你的。”
林芳不置可否地聳聳肩,沒有開口。
走到門口,黎音突然回身問道:“林小姐,你交過男朋友嗎?”
林芳被她的問題問得有些措手不及,臉上微微泛紅,剛準備回答,黎音卻好像想到了什麼,搖了搖頭,歉意地朝她擺手:“祝你生活愉快,走吧阿竹。”
說完,她率先走了出去。
兩人漫步在大街上,寧竹對於黎音剛才的問題有些好奇:“你問人家有沒有男朋友幹嘛?也是收集有用資訊嗎?”
黎音笑著搖頭:“不是,這是最後的保留手段。”
“保留手段?”
“她不是被侵害了嗎?如果實在不行,阿竹你找機會給她催眠,驗一驗就知道誰在撒謊了。”
寧竹張了張笑嘴,沒想到黎音竟然會給出這樣的回答。
小臉當時就鼓了起來:“不行,你不準驗!”
黎音笑著捏捏她的臉蛋,搖頭道:“我才懶得自己弄呢,這種事情,叫一個異常局工作的女生來就行。”
寧竹鬆了口氣,卻又好奇:“那你最後為什麼放棄了這個想法?”
“不是放棄,而是換個人。她都二十六歲了,說沒說謊,這個方法驗不出來。不如問問後面比她小十歲的喬然。”
“是哦……不過這個方法太極端了,我覺得還是把京城那位叔叔請來吧。”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