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志峰,於沛聰的前男友,她跟他處了九個多月的物件,本來覺得倆人學歷相當,雖然龍志峰的學校差了一點但也好歹是個本科,無所謂了,在她家那地方能找個本科的也不容易,地方太小。
所以她就決定在對方生日的時候送對方一個比較貴重的禮物,等對方在她生日的時候回禮,差不多就可以結婚了,差太多就可以分手了,不然年紀這麼大,也就不耽誤彼此了,是個好事兒。
這話說得本質上是沒啥毛病的,可毛病就在於過生日的禮物送的價值上了。
於沛聰特地買了個大幾千的一排轉運珠金首飾,實體店買的,硬金工藝,非常好看又實用,上面還把她買的一塊表給串進去了,基本上就是一款非常精彩的金錶。說起來,就是富貴逼人,令人羨慕。
畢竟於沛聰有錢。
她就是傳說中龍志峰那個有五十萬嫁妝的前女友嘛!
而龍志峰在她生日的時候回了一個某馬爸爸網上買來的沒有牌子沒有鑑定證書的每個珠子大概02克的轉運珠手鍊,這麼個手鍊,上面掛了三個02克轉運珠,其餘為同樣大小的紅色玉髓——也就是瑪瑙——大概這樣一個也就一百多不到二百的價格,若是實體店頂天了能有個三四百的樣子。
於沛聰當時就腦門子上爆出一個「」出來,隨手就把那馬爸爸網家買的東西丟回給了龍志峰,讓他把她給的東西還回來,倆人必須分手——但顯然那個大幾千的金手鍊加金錶很讓龍志峰喜歡,他根本就沒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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