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節(1 / 4)

小說:小說錦鯉小嬌夫 作者:送春

伍珍珍向來都是聽徐珊的,“我都聽你的,不過如果我們真在縣城開店,那誰去賣滷肉啊?要是每天十幾頭的賣,我們也供應不上啊。”

這倒是個問題。

縣城離李家村有近兩個小時的車程,不可能每天在村裡做好,再拿去縣城賣。可做滷味這東西,你要教會別人,那肯定餓死自己。

關於這一點,徐珊之前還真沒想到。

如果說是有好幾家連鎖店,那兩個小時就兩個小時,可就只開一家店,加上他們現在又沒有什麼啟動資金,就很麻煩。

“讓徐珊跟廣泉去縣城住唄。”程琛覺得這根本不是問題,“徐珊開店,廣泉去縣城讀書,剛剛好啊。真的,不是我看不起鎮上的初中,和縣城比起來,是真的查了很多。就算廣泉很聰明,但老師和學校的幫助,也很重要啊。”

程鳳台認同地點頭,“這倒是可以。”

“可這麼一來,我們就要分開了呀。”嚴彪說。

大家都不想分開,畢竟搭夥過了六年的日子,幹什麼都很默契舒服。

“也不算分開啊。”程琛繼續說,“你看,現在天麻有村民種,我們負責收購就行,用不到徐珊什麼。養兔子有伍姐和彪哥就夠,然後兔場和滷味店,都請一兩個人來幫忙,大家都會輕鬆許多。從李家村到縣城,自己開車也就一個小時四十幾分鍾,想見隨時都可以。我就這麼一提,願不願意是你們自己想。”

之前徐珊沒想過這個法子,是因為她一心想建設家園,在農村打好基礎,再說走出農村的事。

現在聽程琛這麼一說,倒是點醒了她許多。

只不過,開店是要開的,她還沒到要去縣城的時候,畢竟她現在的林下經濟還沒搞起來呢。

大家都看著徐珊,想聽聽她的想法。

李廣泉挨著姐姐坐在長凳上,“姐姐,你想去縣城嗎?”

“我不去縣城,但你去。”徐珊分析了下,說,“你上初中後,就要開始住校,程琛哥說得對,鎮上的學校不如縣城好。既然都是要住校,那就去縣城讀書。”

“那開店呢?”伍珍珍問。

“店是要開的,只不過我先不去縣城。”徐珊覺得家裡雖說每樣事情都不是非她不可,可零零碎碎的事情加起來就很多,她不能讓伍姐他們辛苦麻煩,自己去縣城。

“那你怎麼開?”程琛好奇問。

徐珊已經想好了主意,“我提前把滷味的調料給配好,在店鋪裡準備一個冰庫,以後三到五天我跟彪哥進城送一次貨。店鋪不按一般人營業,而是用加盟的方式,我們把半成品賣給開店的人,然後由開店的人去做中間商,這樣我們也就不用擔心會被人扣下利潤,也不用擔心配方會被竊取,因為我們賣的就是一個品牌。”

這是後世的一些奶茶店和餐飲店的營業模式,徐珊想了又想,覺得這個法子很可行。

伍珍珍擔心地比較多,“那我們去哪裡找人願意加盟?”

這個徐珊想好了,“春風樓不是倒了嗎,它家的經理肯定不願意幹一般的工作,所以工作會比較難找,他又有經驗,還有點錢。我明天就去找他談談,他應該不會拒絕,如果他不願意,那我們就另說。這麼一來,我們連開店的成本都能少了大半。”

徐珊說的這些,在場人裡,全聽明白的就只有程鳳台一個。

程鳳台聽完忍不住鼓掌說,“徐珊啊,這真是天生做生意的料,不像我這不爭氣的孫子,以後我家的藥房都不懂該怎麼辦了。”他就缺像徐珊這樣的孫媳婦。

說完,他瞥了孫子一眼,希望他能聰明點給個回應。但明顯是他多想了,程琛那個木魚腦袋,一點都沒明白他的意思。

“要是爸媽不開藥房,那就關閉或者賣了唄,我反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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