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時間是04:42:01,這中間隔了不到半個小時。這次口供錄了7個小時,接著隔了不到半個小時開始第三次口供……”
“一共五份口供,每份之間的間隔最長42分鐘,最短10分鐘,我的當事人在最後一份口供中認罪,前後歷經36個小時整。”燕綏之放緩了語速,聽起來字字清晰,“在此之前還有抓捕嫌疑人後的一系列流程手續,去掉零頭吧,一共42小時,有抓捕影片為證,我沒算錯吧?”
關文驥:“……沒有。”
“謝謝回答。”燕綏之挑眉道:“控方律師巴德先生之前問了一個非常有意思的問題,他說‘辯方當事人是清醒狀態嗎’,緊接著就將問題細化為‘是否醉酒、吸食致幻劑、精神失常’。”
燕綏之笑了一下,“一個非常巧妙的概念偷換,關文驥警官否認了後面三種,就會給人一種錯誤認知——我的當事人陳章先生在錄口供時是清醒狀態。”
“關警官,兩分鐘前你恰好說過這樣一句話。”
燕綏之低頭理了一下檔案,找出剛才庭審記錄員速記下來的那一頁,勾了其中一句,然後在全螢幕上放大三倍,那個視覺衝擊效果略有點震撼,引得庭上一片輕呼。
燕綏之頭也沒抬,一邊放正紙頁一邊玩笑道:“別呼,肅靜。”
全息屏上,關文驥剛才在問詢中的發言字大如鬥:我相信諸位都能明白,過度疲勞的情況下精神狀況不好,情緒失控,有時候確實會做一些反常的事情,事實上我那時候根本不清醒,事後我連自己究竟怎麼出的拳因為什麼話都記不得了。
“那麼關警官——”燕綏之將手裡那些檔案丟在了席位上,抬起眼看向關文驥:“我希望你看著你說過的話,用最客觀公平的態度回答我,42小時不眠不休,算清醒狀態嗎?”
關文驥:“………………”
第69章 喬治·曼森案(四)
直到關文驥被帶離法庭,證人席被重新空出來,巴德才在法官的法槌聲中驚回了神。
原本最有利的一樣東西,最能讓陪審團順服地站在他這邊的東西,就這樣被打上了保留懷疑的標籤。42小時不眠不休,往深了引就不止是單純的狀態不清醒了,嫌疑人犯困的時候怎麼讓他保持睜眼?疲憊過度的時候怎麼刺激他繼續回話?怎麼瓦解他的心理防線,又是怎麼擊潰他的意志力?
如果有強舌智辯,甚至能把這42小時往變向刑訊逼供方向拉拽。
但是那位實習生沒有,他就像在友好切磋一樣,點到即止地停在了那個邊界點上。
巴德久久地看著辯護席,老實說,如果他是對方律師,他一定會借題發揮,不把那42小時的價值榨透不算完。想要勝訴,就必須抓住每一次扭轉的機會,將對方釘死。
能釘一次是一次,畢竟這個行業勝者為王。
這是他打了十年官司總結出來的經驗……當然,這都不能叫經驗,這恐怕是大多數人眼中的常識。
他在出神中無意識掃了一眼庭下,結果就對上了布魯爾·曼森鷹一樣的目光,頓時忙亂地收回視線,他正了正神色沒再多想,繼續將注意力放回到了案子上。
很快,證人席又站上了新的證人,巴德已經在法官的提示下起身開始對其進行詢問。
庭下卻依然還有人輕聲議論,顧晏不用回頭就能聽出來,是來自於布魯爾·曼森那幾位下屬和助理,隱約能捕捉到的詞句跟巴德律師的疑惑如出一轍,唯獨布魯爾·曼森本人沒有任何回應,似乎非常沉默。
對於那些疑惑,現在的巴德會問,但是再過十年經歷更多的案件,他恐怕就不會再問了。
這個法庭上,能完全理解燕綏之做法的,恐怕只有顧晏一個,也許再加那位年長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