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詔 第66節(1 / 5)

小說:步步躡丹梯 作者:藍艾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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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魏帝對苗勝的信重人所共知。

魯承志手底下辦案的官員都如此作想,也無怪乎大理寺監牢裡的獄卒心思活絡。他盛怒之下先清理內鬼,將大理寺牢獄裡的看守人員清查了一遍,而那位之前曾向苗府報信的獄卒首當其衝,被揪了出來。

那獄卒向苗勝報訊,又向牢房裡的苗明遠以及苗家下僕來回傳話串供,為魯承志審案提供了極大的阻力。事情敗露之後,自知升遷無望,為了掩蓋自己向苗勝通風報信的罪行,自縊而亡。

魯承志追查到他這裡,線索就斷了。雖然也知道是苗勝從中搞鬼,但是沒有實質的證據,也不能拿他怎麼樣。特別是在朝堂之上見到苗勝那張得意的笑臉,虛偽客氣的湊過來問:“魯大人最近案子審的如何了?”真是挑戰著魯承志的忍耐力。

而另外一方面,因為沒有苗明遠虐殺李玉孃的直接證據,死去丫環的證詞顯然已經不能做為鐵證,苗明遠的長隨裡有兩個人自承李玉娘是被他們逼奸而亡,就更是為苗明遠減輕了罪行。雖然苗明遠還羈押在案,但是已經有官員彈劾魯承志辦案不力。

魏帝也不知如何作想,召了魯承志詢問案件進展,又輕描淡寫道:“苗卿教子是有所疏漏,不過其子當時醉酒,下人藉著主子名頭行惡,而他只是失察,雖亦有過,但非大罪。魯卿還是儘快定案為好。”

魯承志原本還想將自己的推測向魏帝稟明,他懷疑苗勝在大理寺獄中毒殺證人,還未開口就聽到魏帝這番迴護苗勝的話,還當自己耳朵出了問題:“陛下,苗府的下人膽子再大,也萬沒有當著少主子的面借主子名頭強搶民女的道理!”聲音裡已經帶出了不滿的情緒。

魏帝看著魯承志這張耿直的臉,只覺得頭疼的厲害。

憑心而論,魯承志這等臣子駕馭起來要比苗勝要有點難度。魏帝也承認苗勝就是條好狗,放出去想讓他咬誰,他就毫不猶豫的衝過去咬誰,使喚起來極為順手,因此實在捨不得因為苗明遠之事而丟棄了一條忠心的獵犬。

要說忠心,苗勝是忠於他這個皇帝,但凡是皇帝的指令無不遵從。但是魯承志在忠於皇帝陛下的同時,還忠實於自己內心的良心與道義,雖然也是個不恂私的忠臣,可這忠誠度就有點不太夠了。

比如此刻,他那驚詫愕然的眼神,讓魏帝不舒服極了。但魏帝做皇帝久了,也知道若要大魏天下長治久安,還真不能缺少魯承志這樣的臣子,而且越多越好,哪怕忠言逆耳實在聽著不順耳,有時候也不能不稍微聽一聽。

他放緩了聲音,想要以多年君臣相處的情誼來打動眼前的魯承志:“魯卿也知道,苗勝只有這一個兒子,雖然偶爾酒醉犯糊塗,但是少年人嘛,總有失察做錯的時候,總不能一杆子打死。況且他府中僕從借主子之名行惡,還教唆少主子,這等膽大包天的奴才就應該凌遲處死,省得在外面敗壞主子的名聲!”

魯承志實在不能忍:“陛下,苗府丫環已經招認了,當夜苗明遠命人將李玉娘帶到了自己臥房,這才出了人命。而臥房外面侍候的丫環婆子都聽到了李玉娘求救的聲音。微臣已經拿到了丫環的證詞,但是丫環卻被人毒殺在了牢裡!”他憤憤不平:“這難道不是殺人滅口嗎?”

魏帝留著苗勝這把好刀還有大用,但若是苗明遠強搶逼死民女的罪名成立,那苗勝這個做父親的便無可避免的要被帶累,可能會貶官,他要重新再磨一把好刀還得浪費數年時間。而苗家丫環被毒殺在牢中之事他在宮中亦有所聽聞,卻選擇了偏聽偏信,一臉訝異:“丫環難道不是誣衊主子,事後畏罪服毒自殺?”

魯承志:“……”

正當魯承志在長安城為著李玉娘之案焦頭爛額之時,酈山書院也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危機。

當日孟少遊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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