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的一聲,托馬斯扔下了行李箱,他趕忙跑了過去,然後一把把那扇房門完全開啟,
來克斯走過去的時候看到,一個漂亮的女生躺在血泊當中,胸口被刺穿了,此時已沒有了呼吸。
她的身上穿著一身拉拉隊的服裝,臉上畫著精緻的妝容,手邊散落的提包中,還有各色補妝用的化妝品,此時都浸沒在了血液當中。
在距離屍體不遠的地方,一根沾著血液的標槍扔在一旁,從傷口來看,標槍應該就是兇器。
“快報警!”來克斯後退了兩步,臉色顯得有些蒼白,他說:“這裡怎麼會死人?而且……”
來克斯抬頭,看到了門牌,那上面寫著404,也就是說,這是他隔壁的寢室,而他剛來的第一天,這裡就死了人,來克斯偏過頭去露出了一絲厭惡,似乎不想多看那個桉發現場一眼。
托馬斯把他的表情當做害怕,於是,他站起來,後退了兩步,擋在來克斯的身前,他說:“你是外地人,所以你不懂,這裡報警沒有用,警察什麼也管不了。”
“她應該是拉拉隊的隊員吧,怎麼會死在這?這裡不是男生寢室嗎?”托馬斯有些疑惑的自言自語道。
忽然,樓梯口處傳來了腳步聲,托馬斯立刻警惕的轉身,來克斯也轉頭看向聲音傳來的地方。
走上來的人是布魯斯·韋恩。
他眯著眼睛,板著臉,還沒等托馬斯說話,他就先說:“誰啊?吵什麼吵,現在才幾點?還讓不讓人睡覺了?!”
他閉上眼,嘆了口氣,一副沒睡醒的樣子,托馬斯趕忙走上去,來到樓梯口,光線亮了一些,布魯斯這才看清托馬斯的臉,他說:“哦,托馬斯是你啊,我還以為是哪個新生在這裡辦派對呢。”
托馬斯轉身回去,對來克斯招了招手說:“介紹一下,這就是大名鼎鼎的布魯斯·韋恩,也是你的學長。”
“你就是韋恩?”來克斯一邊從黑暗當中走出來,一邊問,布魯斯看到他的一瞬間,面色不變,但卻揚起頭說:“沒錯,我就是韋恩,你是一年級的新生,剛剛的動靜是你鬧出來的嗎?”
“我警告你,最好懂點規矩,別在我休息的時候搞派對,否則,我會讓你好看的!”
來克斯走上前,伸出一隻手說:“你好,我是來克斯,來克斯·盧瑟。”
布魯斯看著他的眼睛,但卻沒有去握他的手,而是說:“盧瑟?你是盧瑟家的?我都快忘了你了,你來哥譚幹什麼?滾回你的大都會去!”
“我從來都不知道,韋恩竟然把自己當做是哥譚的地頭蛇,你也不挑個好一點的城市,這讓你很驕傲嗎?”來克斯回擊道。
“等一下!別吵了!”托馬斯趕忙走到兩人中間,把他們分開,然後轉頭看一下桉發現場,他說:“這裡剛剛發生了謀殺桉,隨便你們誰,快去叫老師來!”
說完,他看了一眼來克斯,看到他打理的很整齊的一頭紅髮,和看起來從來沒碰過家務的、保養得很好的雙手,他的神情微微變了一下,但隨後就說:“來克斯是新生,應該不認識什麼老師,布魯斯,你去吧。”
“不,剛剛新生報到處的那個老師就挺和藹的,我去找他吧。”來克斯說。
可就在來克斯要走的時候,布魯斯伸出一隻手攔住了他,並一把推向了他的肩膀,差點把他推的摔倒在地上,布魯斯說:“待在這,看你那走兩步喘三口氣的衰樣,還是回家和爸媽哭鼻子更適合你。”
說完,他轉身就走,托馬斯扶了一下來克斯,說:“別介意,他有的時候脾氣有點急,習慣就好了。”
來克斯偏開頭,說:“謝謝,要不是第一個遇上的是你,我還以為哥譚人都這麼不友善呢。”
“啊,倒也不是全部,至少這所學校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