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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臻側頭望向陸嫣,不太相信:“我能做這種混賬事?絕對不可能”
陸嫣抿嘴一笑,將毛巾扔他身上:“哦,你現在自己當小孩,就知道這是混賬事了,當時我看你還挺理直氣壯呢!說家長做什麼都是對的,小孩做什麼都是錯的。”
“我我這麼做肯定也是為了你好!”陸臻努力維護自己當父親的尊嚴,狡辯道:“你們這些小屁孩,什麼都不懂。”
“噢噢噢,為了我好。”陸嫣狡黠一笑:“那今天你幹嘛跟陸簡爺爺發火兒,他還不是為了你好,關心你有錯嗎?”
陸臻沒想到這小丫頭居然埋伏在這兒,挖了坑等他跳,他擺擺手,辯解道:“完全不一樣,不是一回事。”
“怎麼不是一回事了,老爸,你也太雙標了吧。”
“你不懂。”陸臻又生氣了,轉過身,抱著手臂不理她。
陸嫣揉了揉他的腦袋,起身離開,回房間了。
晚上,陸臻從房間裡出來,看到陸簡書房的燈還沒有滅,他磨磨蹭蹭走過去,附在門縫間隙邊,看到他坐在書桌前,手裡捧著的是他和妹妹小時候的相簿集
陸簡皺著眉頭,神情依舊嚴肅,就像他處理工作時候的樣子。
可是陸臻分明從他眼角看出些許水光。
不養兒不知父母恩,現在身邊忽然多了這麼個小丫頭,陸臻設身處地將自己代入父親的角色,發現鬱結在心裡的不甘和忿懣居然真的就這麼疏通了。
父母和孩子不是天生的敵人,相互體諒也沒那麼困難。
沈括的腿恢復得非常迅速,沒多久便能夠放下支撐柺杖獨立行走了,他很不喜歡用柺杖,看起來像個瘸子似的。
陸嫣說:“傷筋動骨一百天,他的左腿必須得到全面的休息,才能恢復如初,你也不想將來一輩子都落下病根吧。”
因此,縱然不喜歡,沈括還是撐著那對柺杖,每日出入於校園。
學校裡永遠不缺愛看熱鬧的好事之徒,而優秀者必定比平庸之輩更容易招來閒言碎語——
“你看他平時多牛逼,現在還不是變成了瘸子。”
“年級第一當了瘸子,這也太慘了吧。”
“會不會一輩子都當瘸子了。”
“嘿嘿嘿。”
……
沈括腳步微頓,不過還是頭也沒回,繼續往前走。
這些烏合之眾,還配不上他回頭看他們一眼,更配不上為了他們耽誤時間。沈括的時間,每一分每一秒都很寶貴,都是他未來的籌碼。
他撐著柺杖走了兩步,忽然聽到身後傳來一陣騷亂,男生們罵罵咧咧的聲音響起來——
“你媽的,騎車不看路啊!”
“抱歉哎,我沒看到人。”
清麗的嗓音傳來,沈括腳步驟停,回頭便看見穿藍色揹帶褲裝的陸嫣騎著她的腳踏車,出現在那堆男生中間。
她把剛剛出言不遜的男生給撞了,輪胎將他的小腿磨破了皮。
“這麼多人,你說沒看到?”被撞的男生氣急敗壞:“誰信啊。”
陸嫣無辜地眨眨眼睛:“我是沒看到‘人’啊,只看到幾隻汪汪叫的畜牲,咦,是你嗎!”
此言一出,被撞得男生氣得臉上都冒了青筋。
陸嫣擺明了一副找茬的模樣,不僅撞了他,還罵他是畜牲,這誰能忍!
沈括走上前來,將陸嫣拉到自己身後,面無表情,眸子裡似結了冰。
這些人平日裡是很怵沈括的,即便現在他腿受了傷,他們也只敢在背後說說閒話,不敢輕易和他發生衝突。
且不說沈括打起架來六親不認的架勢,就衝他年級第一的名號,學校要處理起來也絕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