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過三十歲的梁宇軒又風度翩翩、溫和可親。和梁宇軒見過幾次面後,聞暮雨對他放下了戒心。沒過多久,被梁宇軒灌醉後拖上了床的聞暮雨就在神志不清的情況下被毀了貞潔。
事後梁宇軒拼命對聞暮雨解釋說自己對她一見鍾情,一切都是發乎情。而他太戀慕聞暮雨,以至於無法止於禮。他是願意負責任的正人君子大丈夫,她要娶暮雨為妻。李雲雖然憤怒於女兒被人強奪貞潔,但知道梁宇軒肯娶聞暮雨,李雲便不再多言。李全知道後也不過是笑著對梁宇軒說上一句:「你小子手腳夠快,馬上就生米煮成熟飯了!」從頭至尾,除了聞暮雨外沒有任何人斥責過梁宇軒的禽|獸行徑。以至於聞暮雨懷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像梁宇軒說的那樣是太「大驚小怪」、「神經質」了。
幾乎是被迫結婚的聞暮雨很快懷了孕。
像李雲理想中的那樣,聞暮雨過著平凡安寧的生活,二十五歲的她做了大眾口中所有「能令女人的一生完整」的事。
梁宇軒很不喜歡聞暮雨那份拋頭露面的工作。聞暮雨剛結完婚收完了同事的紅包便被丈夫逼著離了職。梁宇軒那點微薄的薪水根本不夠兩個人的日常生活。聽女兒說紅包全部被婆婆收了去,又見農村出身的梁宇軒沒有積蓄,女兒的日子也過得愈發艱難,李雲拿出最後一點棺材本給聞暮雨做了晚來的嫁妝。
即使是這樣,聞暮雨的生活也沒有任何的改善。她仍然在不到三十平米的教師宿舍裡睡著學生宿舍裡淘汰下來的鐵架床,蓋著大街上二十塊買來的薄毛毯。為了能買上一本童話集念給自己肚子裡的寶寶聽,聞暮雨自己找了份每天到超市裡做收銀員的兼職。這次梁宇軒倒是沒有對聞暮雨的拋頭露面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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