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要勸住的理由。因為受不了毛剛癲狂地催促其捉拿聞暮雨歸案、向白雲賠命的要求,警方內部要員都是避著毛氏兩兄弟走。毛氏兄弟和毛氏企業的人緣比之先前又更差了許多。
在聞暮雨被警方宣佈失蹤的第二天,毛氏集團聯手國內頂尖服裝品牌「羲之」收購品牌「海溫絲貝爾」及其公司。「羲之」負責消化「海溫絲貝爾」的上線買家與下線工廠,毛氏集團則直接吞併其公司。按照公司的章程,大股東聞暮雨無法履行義務的的情況下公司的大部分權利都轉交給閻夏,少部分權利分別轉交到閻春、閻秋和其他股東們的手裡。
閻夏所持的股份並不足以與聞暮雨所持的股份相抗衡,但是加上閻春夫妻、閻秋和她男朋友的股份這話就要兩說了。平時公司在聞暮雨的監管之下,閻春夫妻和閻秋與她男朋友有點風吹草動聞暮雨都能知道,閻家姐妹想合起來扳倒聞暮雨幾乎是不可能的。可是這個時候聞暮雨連有沒有命都是個問題,閻家姐妹也就順理成章地接管了公司,同時將公司的股份變賣了出去。
交易當天就已經完成,就算聞暮雨趕回也無力迴天。「海溫絲貝爾」已經完全落入了毛氏兄弟的手中,幫著毛氏得到海溫絲貝爾的周大創則得到了厚厚的一大塊肥肉作為回報。
「暮雨,你說的果然不錯。」
收拾了行李,乘上回濱湖城的飛機的閻夏對著窗外有些陰沉的天空慘笑——她馬上就要和南都的這片天空說再見了,而今後她也沒有再回到這片土地上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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