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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性命擔保,我一定會查清這個案子,告訴你真相。」

龍麒說完就走,聞暮雨也沒有留他。

獨自一個人坐在原位上切割著牛排,聞暮雨不受任何影響的用優美的動作繼續著進食。

要是龍麒有朝一日能查明事實,告訴聞暮雨真相。她一定要親自做一回大廚,把那個害死李雲的兇手放上她的私人處刑臺油煎火烤。等那兇手被料理成這盤中肉,她再把那兇手扔去給狗吃。橫豎要讓那兇手受盡千般羞辱、萬般痛苦。

當然,這兇手的命聞暮雨是不會要的。死了就什麼都沒有了,一切的痛苦也都沒有意義了。只有活著,才能看著重要的東西一件一件的被人奪走。只有活著,才會明白人生的低谷之下還有無盡的人間地獄。

可憐的龍麒以為自己是在幫一個弱女子,壓根沒想到這弱女子心中的惡念不會比犯下殺害李雲罪行的人更少。

聞暮雨只能在心中為他惋惜。

龍警官,你是個好人。你的正義感能成就你的正義,卻不能讓你做個「好警官」。「好警官」從來都不是追尋「正義」與「真相」的人,而是絕對服從組織命令、對組織具有絕對忠誠的人。知道的越多,越想在組織裡貫徹自己的正義就越難。龍警官,你能堅持多久,又能堅持到什麼地步呢?

不過這也和她無關。挖掘真相、追求正義是龍麒自己提出的。她沒有要求過他,更沒有逼迫過他。要不要讓一個無權無勢的弱女子知道真相,這是龍麒的選擇。

雖然,利用了龍麒的熱血與正義感、料定他會因為自己的一言一行而去再度調查李雲車禍的人確實是她聞暮雨。可誰又能證明自己的「無心之言」有這麼強大的力量呢?

想到自己的「無心之言」,聞暮雨便想到了梁宇軒和梁家人。說實話,她沒對梁宇軒做多過分的事情。她不過是誘導著一直在走獨木橋的梁宇軒走上了鋼絲。梁宇軒會摔下了鋼絲完全是他自己咎由自取。聞暮雨沒對他落井下石已是良心未泯、慈悲為懷。要是聞暮雨再狠心一點,她完全可以把梁宇軒和未成年少女發生關係的事情捅出來。

只不過這樣一來,錢可兒的名聲乃至一生就算是毀了。下賤如她,毀了也就毀了,聞暮雨沒有半分的可惜與同情。可錢可兒和梁宇軒的孩子呢?那孩子是無辜的,流著梁宇軒和錢可兒的血的他沒法選擇父母。他不過是湊巧生在錢可兒的肚子裡。沒道理只是因此他就要跟著錢可兒、梁宇軒一起遭罪。

上輩子女兒只是因為生在自己的肚子裡,還未出生就被迫做了冤魂。如果自己這輩子也只是因為錢可兒和梁宇軒的孩子生在錢可兒的肚子裡就去害他。那自己和錢可兒、梁宇軒還有牛愛琳又有什麼區別?看在錢可兒肚子裡的孩子面上,聞暮雨始終沒把錢可兒所有的活路堵死。否則她只要稍加挑撥,錢可兒那壓根不關心自家女兒死活的父母可是會親自動手弄死錢可兒這不知廉恥的下賤丫頭和野男人鬼混出的種。錢可兒流產後要是還有命活著,不想一輩子生活在流言蜚語中也是不可能了——不管錢可兒改名換姓、搬家到任何地方,聞暮雨都有本事曝光她的過去。

若是錢可兒能吃一塹長一智,以後本本分分做人、勤勤懇懇做事,說不定她和孩子還會有個美好的明天。若是錢可兒死性不改……不用聞暮雨動手,錢可兒也會大禍臨頭。

說到大禍臨頭,聞暮雨就想起了梁悅和梁玉媛。周凝曾一臉挖苦的在聞暮雨的面前說過梁家真是上樑不正下樑歪,拔|出蘿蔔帶出泥。梁宇軒這邊廂剛出事,梁宇軒親大哥那邊廂不幫忙、不反省也就算了,還找來地痞流|氓毒打了梁宇軒一頓。

最可怕的是有翹課跑出去玩兒的一高生在後街見到了拉皮條的朱雯,還認出了做洗腳妹的梁悅和梁玉媛姐妹——當初方琪這小喇叭四處廣播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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