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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冤家的意思 作者:蘇鎏

「平生頭—遭。」葉隨風給了她一個微笑。他從小到大,別說做飯,就連襪子也沒洗過一雙。小的時侯父母離婚前,家裡有傭人,他什麼都不需要做。長大了,父母離婚了,他也獨立了,上大學的時候就開始賺外快,吃飯就下館子,衣服就送洗衣房,家裡還僱著鐘點工。這種勞心勞神的事情,他向來不管。

他們家那廚房乾淨的,就像不住人—樣。哪象姚錦之家的廚房,處處透露著生活的氣息,倒顯得更有人情味。

姚錦之聽到葉隨風的回答,更為疑惑,「那你用刀怎麼這麼熟練?一點兒也不像個生手。」

「以前在大學的時候,選修過解剖學,玩過—陣子手術刀。本來也曾想過當個主刀醫生什麼的,後來興趣變了就改行學心理了。」

難怪他玩刀的樣子就像個殺人魘,解剖那塊排骨有條有理,手法利落得嚇人,就算是—般的家庭主婦,也做不到他這樣的境界。那雙漂亮修長的雙手,跟那把老舊的有點粗獷的切菜刀配在—起,還真是有—種不協調的美感。

葉隨風切完排骨,就看到姚錦之表情有些呆滯的望著自己的雙手,忍不住抬手在她面前晃了晃,「哎,回魂吧,口水都要滴下來了。」

姚錦之明知道他在逗自己,還是下意識地去捂自己的嘴巴,然後看到葉隨風眼裡狡黠的笑容,才算反應過來,瞪了他一眼道,「好了,切完了,你出去吧,接下來的事情我自己能解決。

葉隨風對做菜真的是—竅不通,他連泡麵都泡不好,也就聽話的離開了廚房。雖然幫不上忙,也不能留在那裡搗亂不是,這是他做人的原則。在自己不熟悉的領域,絕對不託大,不自以為是,不班門弄斧,免得到最後,既出醜,還給人添麻煩。

葉隨風出去後,幫著葉銘把散亂的客廳整理好,順便又去了趟洗手間,洗掉了臉上手上的血跡,梳理了一下頭髮,看到鏡子裡自己的襯衫釦子一直大開著,從上到下有三顆釦子沒扣上,露出了大半的胸膛,倒是愣了一下。

剛剛自己就是這樣,在廚房裡幫姚錦之切排骨的?她好像沒什麼不良反應,這麼說起來,她應該不討厭男人,至少不討厭男人的身體。葉隨風覺得,自己在無意間,似乎又掌握了一些有意思的訊息。

姚錦之雖然不是他的病人,但他卻喜歡揣摩對方的心思。通常那些主動來找他的,問題都好解決。像姚錦之這樣的,越是不肯說,越是想藏著的,才越具有挑戰性。

他也不太清楚,自己這算是什心理在做崇。難道說,這就是傳說中的職業病?姚錦之對他來說,算是一個小小的挑戰,雖然這塊骨頭並不難啃,他卻啃的有滋有昧的,一點兒也不著急,就像剛剛切那塊排骨那樣,先找著紋理,再下手,實施起來就會事半功倍。

34、沉淪

姚錦之下了班,習慣性的就往校門外走去。通常,葉隨風的車會停在學校的馬路對面,很不起眼的樣子。她就直接走過去,自覺的坐進副駕駛座就可以了。

好幾次有同事見到,都追問那是誰的車,她總是推說是親戚的,知道她腿腳不便,接她一接。

大家一看那車也不貴,就沒了興趣,也沒人再追問下去。

這樣的生活,已經持續了差不多一個禮拜。姚錦之的腳已經好得差不多了,也不再綁繃帶了,每天擦那瓶藥油,也不覺得疼了。她覺得,是有必要和葉隨風說一聲,以後不需要再來接她了。

雖然每天有人接選的感覺不錯,尤其是早上,不用在公交車站臺上吹冷風,還可以多睡二十分鐘,確實很舒服。可是她知道,再舒服也到了說再見的時候了。不可以再這麼沉淪下去了。這個葉隨風。初見面時覺得他面目可憎毫無人性,可是接觸久了,慢慢的到覺得,地是個很有人情味的人。

對待朋友很仗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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