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靜愛笑的一個女同學,眼睛很大,像小時候肖文越養過的那隻小貓的眼睛。當她注視著一個人的時候,眼睛裡滿是對方,她有些害羞的紅著小臉。
大概以為是自己寫的信打動了他,眼神中有些期待。
肖文越突然覺得信也不是非要還回去,所以他默默把信放到了身後,急中生智說道:“我來是想問問你禮拜天有沒有時間,可以一起吃午飯嗎?”
“真的嗎?肖同學。”林珊有些不可置信,她每天一封信,足足寫了半個月,可沒有收到過一封回信,她以為自己是沒有可能的!
肖文越點點頭,她大概沒有被生活傷害過,所以每個小情緒都準確無誤的表現在臉上,興奮,高興,害羞……
一見鍾情這個詞在肖文越理解中就是見色起意,不然怎麼解釋第一眼就能喜歡上一個人呢?
可見到林珊,他感覺到了自己以往的膚淺。
根本到不了見色起意的層面上,他看著她的眼睛就會心跳開始加速,或許真有命中註定也說不準。
林珊雙手捂住紅透的臉頰,害羞的答應道:“我有時間,肖同學。”
“好,那我禮拜天中午去你們宿舍樓下等你,一起吃午飯。”看著她肖文越忍不住也笑起來,文靜可愛的女同志。
倆人約好禮拜天見面,肖文越拿著那厚厚的一摞情書又回了宿舍。
把每封信都展開看一遍,還把每封信的時間都排列出來。
林珊是個很有文采的人,她的情書或許不能叫情書,叫詩歌更合適。
如果早開啟看的話,肖文越覺得自己或許早就好奇能寫出這麼優美的詞句的人長什麼樣。
跟他只想安心讀大學,畢業,工作,在這個城市紮根的想法有些背道而馳。本就學習,打工排滿的生活,如今還要再擠出一部分的時間給物件。
是的,肖文越談物件了。
那個禮拜天中午兩人一起吃飯的時候,他提出的處物件。
初次見面,看到她他就一見鍾情心跳加速,再次相見那種感覺並沒減退,有種思念很久才再次遇到的幻覺。
林珊是個很好的物件,她知道他忙,既不纏著他,也不埋怨,會默默等他有空的時候一起待一會兒。大多數的時候他們見面都是在去食堂,或者在食堂吃飯,又或者吃過晚飯短暫的在學校轉一轉。
從大學到畢業,肖文越的生活裡只有學習,掙錢,還有林珊。
她像暖風,在你無知無覺的時候用柔軟的暖意包圍著你,不會打攪到你。
畢業後,肖文越被分配到報社當編輯,林珊喜歡自己寫東西,而且分配的工作離家太遠,她沒去。
剛參加工作,肖文越很忙,特別忙,相反林珊有大把的空閒時間。
因為她並不缺錢,父母會養她,而且她自己寫稿賺錢。
兩個人突然之間就有了矛盾,林珊去找他,他總是在忙。等他好不容易找到時間去陪她,她卻被父母攔住不讓她出門。
一次兩次,肖文越看得出來林珊父母的反應是什麼意思,他們對他不滿意,或者說是沒有相中他。
他是真的喜歡林珊,她的陪伴是他大學到現在唯一的溫暖,也是他第一次喜歡人。
這幾年他很忙,也很孤僻,他的身體被夏楚楚拽出了沼澤,可雙腳還被困在原地。
肖群是個自私的人,還是個自私又摳門的人,當他發現肖文越對他沒有多少感情後,就快準狠的結束了給他寄錢,偶爾寫上一兩封信表示一下關心。
那些信上的慈父之言讓肖文越感到噁心怨恨,卻又一次次的拆開看。
林珊幾乎是他所有的溫暖來源,只有跟她在一起,他才能感覺到生活的意義。
父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