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憶後和刺殺物件好了 第42節(3 / 3)

料之中, 畢竟她沒有任何能證明自己失憶了的證明。

如她不信他一樣, 她對他的話都有所保留。

只是她不信他, 於他而言沒有什麼影響。可他不信她,卻是會要了她的命。

他說到王城前,若她還不說真話,便殺了她。

可她毫無記憶, 又怎麼可能在兩日內把失憶前的資訊如實告知?!

據金格所言,從此處到金都, 不過兩到三日的路程。兩三天後她要是沒有恢復記憶,以裴季那樣說一不二的性子, 或許真的不會再留她。

華音煩躁地揉了揉簡便的束髮。

以為能柳暗花明,尋到生的機會,可怎麼還是看不見活路。

她不如再摔一次, 興許能摔回記憶?

便是昏迷了, 也拖延一些時間,不是嗎?

想到這,華音已有了嘗試的想法,但在什麼地方摔倒最為合適?

這屋子是竹樓, 在屋內摔到也沒有什麼用。思來想去,她想到站在竹樓外竹梯最後的兩階摔下最為穩妥。

頭先著地, 頂多會磕破些許,不至於會受到太大的傷害, 且也比被蠱蟲發作折磨要好許多。

華音站起身子朝門口走去,正要出去,卻聽見外邊有腳步聲傳來。

除卻金家人外,錦衣衛腳步輕幾乎不可察,裴季更是悄無聲息的。

華音停下腳步,回到了位上,不一會便傳來金家大姑娘的聲音:“沈姑娘,我阿爹宰了雞燉了雞湯,讓我給你端來。”

幾日相處下來,華音也聽習慣了這摻著南詔語的大啟話,不過是片息便琢磨明白了意思,說了聲“請進。”

金家大姑娘端著雞湯撩開了簾子進了屋中,對華音露出淺淺的笑意。把雞湯放到了桌面後,她掏出了兩錠金子放到雞湯旁,道:“阿爹讓我把這金子還給沈姑娘。”

是今日華音匆匆離去時留給金翎的金子。

華音道:“多日叨擾,還請收下,不然我於心不安。”要不是她,裴季與錦衣衛也不會到這個地方來。

金大姑娘笑了笑,然後再從懷中取出了一塊月形的小鐵牌,還有一張小紙條。

華音抬起詫異的目光看向她,只見金大姑娘連連搖頭,很是謹慎的樣子,然後開啟了紙條。

華音低頭看了眼寫有大啟文字的字條,看到內容,神色逐漸嚴肅。

——王城南北雜貨鋪子,信物交付,重金可秘密出南詔。——

只是片刻,金大姑娘便把紙條給闔起來,邊藏回了懷中邊回華音方才的話:“阿爹說了,沈姑娘救了小弟,對我們家已經是大恩了,若是再收下這金子的話,便是見外了。”

華音把信物收到掌心,說:“這是我的一點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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