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節(2 / 2)

不行。

一會兒要是碰上妖怪怎麼辦?

這妖怪和那什麼蛋黃派修士可不一樣,是要吃人的。

燭方雖然不怕黑,也不怕妖怪。但他怕鬼,還怕死,更比一般人惜命。

也正因如此,他在穿書後才會毅然決然地選擇當一條鹹魚。

活著多好,死了就什麼都沒了,包括他最喜歡的紅油火鍋。

但是,觀溟怕黑。

如果再出現剛才的情況,那他和狐妖對上豈不是毫無還手之力。

猶豫再三後,燭方決定跟上去看看。

他拐過街角,沿著河街的方向直走。這河街好似沒有盡頭,走了許久也沒到街尾。

便在他感覺不對時,身後傳來了一道輕靈的男音。

“燭方哥哥,你終於來了。”

燭方回身一看,是一名紫衣少年。

因為光線較暗,看不清是什麼模樣,只能隱約辨出衣袍的顏色。

紫衣少年走到他的面前,滿臉喜悅神色:“哥哥有沒有想我?”

張口一個哥哥閉口一個哥哥,聽得燭方起了一身雞皮疙瘩。

原主確實有個三弟,是鳳族三公子。因為備受鳳王寵愛,在族中一向驕橫跋扈,同原主的關係並不好。

反正是不可能喊他哥哥的。

想了半晌也沒頭緒,燭方終於忍不住道:“冒昧地問一下,你是我的哪個弟弟?”

紫衣少年眨了眨眼,有些小委屈:“哥哥把我給忘了?”

燭方:我好像就沒你這個弟弟吧……

像是擔心他會直接走人,紫衣少年拉住他的袖角,偏著頭問:“這樣呢?”

說完,紫衣少年的頭上多出來一對毛絨絨的耳朵。

他把頭湊過去:“哥哥摸一下,摸一下就想起來了。”

耳朵?

燭方鬼使神差地把手伸了過去,手感不錯,看著有點像狐狸耳朵,他沒忍住又多摸了幾下。

等等,狐狸耳朵……

狐妖……

燭方臉色頓白。

這妖怪咋還讓他給碰上了,還一個勁兒地叫他哥哥。

不僅如此,他還摸了妖怪的耳朵。

不對啊,原書有寫狐妖嗎?

燭方仔細回憶了一下,還真有,不過是個不起眼的小配角。

這狐妖名叫狐綏,是魔君的下屬,也是原主私下勾結魔君時的接頭人。

換句話來說,他並不會傷害原主。

這就放心了。

紫衣少年見他在出神,又喚了聲:“哥哥?”

燭方默默收回手:“你是狐綏?”

狐綏頓時眼睛微亮,撲上去緊緊地抱住他:“哥哥終於想起我了!”

“嗯……”

燭方還在想著如何脫身,一抬頭卻發現觀溟正站在不遠處,不知看了有多久。

他忽然想起觀溟走之前對他說過的話。

“師兄留在此處,我去去便回。”

“記得待在原地,一步也不許動。”

而現在,他不僅動了,還和狐妖抱在了一起。

第9章

白宅。

桌上點著一盞燭臺,三人的目光全都落在狐綏身上。

“吃人的妖怪不是我。”狐綏辯解道:“我的確晚上出來嚇過他們,但我沒有吃人。”

觀溟冷漠地看著他,語氣冰冷:“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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