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重襲擊下,“店小二”委頓在地,後腦勺和胸前傷口都有血跡滲出,臉色慘白,口中卻在罵著:“齊應弘,你這朝廷的走狗!你害我全家,你不得好死!”
韓濯纓心中一凜,不自覺後退了半步。
她與齊應弘相識以來,近幾次遇見,他都態度不錯,並不曾為難她。以至於她幾乎都要忘了,他是殺人抄家、令無數百姓心生畏懼的青雲衛。
齊應弘神情不變,瞥了一眼猶在滴血的刀刃,緩緩說道:“我從未害過任何人的全家,我所殺的都是該殺之人。”
“總有一天我要殺了你……”
這邊動靜過大,店小二跑來看了一眼,失聲尖叫:“啊呀,殺人了!”
隨後趕至的是在一樓廳堂喝酒的青雲衛,一進來就拔刀喝問:“怎麼回事?”
待看清還刀入鞘的齊應弘後,幾個青雲衛瞬間一臉恭敬:“大人。”
齊應弘指了指地上的人:“帶回去,好好審問。”
“是。”
行刺之人被青雲衛拖了下去,店小二小心收拾現場,又請他們移步到隔壁雅間。
新換的房間和先前的差別不大,乾乾淨淨,彷彿一切都沒發生過。
韓濯纓深吸了一口氣,轉頭看齊應弘。他臉上沒多少表情,似是根本沒被方才的事情給影響到。
她小聲問:“你不跟著回去審問一下嗎?”
齊應弘抬頭瞧了她一眼:“已經交給下面人去做了。”他停頓了一下,又道:“這種事情經常發生,習慣了。”
韓濯纓輕輕“啊”了一聲,竟不知該怎麼接話了。她想了想,又轉回先前的話題:“我能看看你右臂手肘處嗎?”
齊應弘淡淡地道:“真沒什麼好看的。”
他雖這麼說著,卻還是將衣袖擼了上去。
韓濯纓瞬間來了精神,眼睛眨也不眨,緊緊盯著,一顆心也提了起來。
衣袖漸漸往上褪,或許是不怎麼見天日的緣故,他的小臂明顯比臉要白一些。
韓濯纓幾乎能聽到自己砰砰砰的心跳聲。
然而她看到的卻是他手肘處有一道疤痕,小拇指粗細,長達數寸,微微凸起,再無其他。
“啊。”韓濯纓低呼一聲,臉上不自覺浮起失望之色。
齊應弘慢慢放下衣袖,抿了抿唇:“就這樣,沒什麼好看的。”
不過還好一點是,他從她臉上看到的是失望、遺憾,而不是嫌棄、厭惡。
韓濯纓嘆一口氣。她記得生父手札上寫著,韓雁鳴右臂手肘處,有一顆黑痣。而齊大人的相同部位,卻是一道傷疤。她隨口問:“這是怎麼受傷的?看著疤有些年頭了。”
“嗯,十來年了。”齊應弘給兩人各斟了一杯茶,“你為什麼想看?是因為知道這裡有疤嗎?”
“不是。”韓濯纓搖頭,“我是想看看那裡有沒有痣。”
她怎麼可能知道他身上哪裡有疤?
齊應弘皺了皺眉:“痣?就算曾經有痣,現在也沒了,只剩疤了。”
韓濯纓心頭一跳,腦海中似有光亮閃過,先時的失望氣餒一掃而光。
是啊,有疤無痣不能說明什麼的。可以驗證其他部位的啊。
“那,齊大人,你身上其他地方可有疤痕或者痣啊?或者胎記也行?”韓濯纓追問,“比如你胸口,有沒有一塊像月亮一樣的紅色胎記?”
齊應弘心裡咯噔一聲,正執著茶盞的右手輕輕顫了一下,兩道濃黑的眉毛立時擰了起來,一臉警惕之色:“你問這個做什麼?”
韓濯纓看他神色,小心問:“有還是沒有?”
“你問這個做什麼?”齊應弘執拗地又問了一遍,聲音也冷了幾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