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便感受到殿內屬於第三者的呼吸中,似有危險蟄伏在暗角。她想起書中兇猛的神獸,不由吞了吞口水,又往賀蘭陵身邊靠了幾分。
兩方僵持,一時間誰也沒有出手,似乎都在判斷對方的實力。隔了很久很久之後,久到林颯颯腿都有些麻、懼意都要散了,暗處的壁畫發光躥出一團黑影,那東西足有半人高,走路一搖一晃呼吸宣告顯。
林颯颯緊繃著精神,看到它緩緩從黑暗中走出,最先露出毛茸茸的爪子,然後是毛茸茸喜慶的上半身,最後是圓圓的大頭和圓溜溜的眼睛,停在林颯颯五步之外。
它朝著林颯颯的方位嗅了嗅,眨巴著眼睛吐出人言:“你身上好香呀。”
“?!”望著眼前幾乎與吉祥長得一模一樣的舞獅獸,林颯颯狠狠懵了下,這就是原文作者所謂的兇猛好鬥、體壯如虎、模樣駭人、還寧死不當洛水薇靈寵讓她滾犢子的神獸?
林颯颯:“我不香,你聞錯了。”
見她並不危險的樣子,它又頂著大腦袋靠近一步,“你就是香!”
“你流氓吧。”林颯颯往賀蘭陵身上退了步,“我哪香了?!”
大頭神獸:“爪子香,有甜甜的味道,好像很好吃。”
“?你才爪子。”林颯颯才回了句,接著反應過來,驚恐將自己的手揣到賀蘭陵的衣服裡,“原來你是想吃我!”
隨著她這動作,懷中的糕點袋子掉落,啪嘰一聲落到地上,大頭神獸眼睛一亮,撒丫子朝她衝來,在林颯颯的跳到賀蘭陵身上的同時,神獸張大嘴巴一口叼起地上的糕點,滿足的晃了晃身後的圓尾巴。
林颯颯:“……?”
這怎麼和書裡的劇情不一樣啊?
林颯颯有些傻眼,仔仔細細回憶著劇情,確認原文是有一場惡戰,而現實,這隻所謂的神獸吃光地上的糕點後,歪頭眨巴著眼睛用小奶音問:“還有嘛?”
有有,只要不打架就都給你。
林颯颯探手去摸乾坤袋,發現自己還掛在賀蘭陵身上,賀蘭陵單手拖著她的臀腿臂力驚人,他彎著唇角似乎在笑,不知是在笑林颯颯,還是在笑這隻蠢獸。
“你笑什麼?”
賀蘭陵回:“忽然覺得,它和颯颯好像。”
這是在罵她蠢嗎?
林颯颯正要回懟,就聽賀蘭陵又接了句:“還挺可愛的。”
林颯颯:“……”
一時不知該罵還是該應下這句誇。
因神獸愛上了林颯颯乾坤袋中的糕點,原文中的惡戰並未進行,在一連餵了它兩包糕點後,她試探著揉了揉它的大腦袋,手感竟和澤蘭的小吉祥一樣好。
神獸任由她摸,脾氣很好的問她:“你們是來找紫焚鼎的嘛?”
“我帶你們去拿紫焚鼎,你們帶我離開這裡好不好?”
它主動蹭了蹭林颯颯的手,“我以後可以跟著你嘛?”
這劇情絲滑到竟直接到了認主人的橋段,不知省了原作多少廢字。林颯颯本就喜歡小吉祥,如今見了小吉祥的放大版,自然也很喜歡,賀蘭陵聽後,望著神獸道:“想認主人可以,但你要拿出誠意。”
這神獸看著傻呆呆,其實精明的一批,口口聲聲說要跟著林颯颯,但隻字未提認主籤血契的事。
很明顯,它並不願意與林颯颯籤血契,不然它在文中也不會寧死也不當洛水薇的靈寵。在它沉默間,林颯颯先一步道:“它想跟著我,可以以朋友身份,兒子身份,並不一定要籤血契,認主人,從此受我限制。”
林颯颯生性自由,也不喜拿這些條條框框去約束別人,也包括這隻神獸。
在她看來,它能主動說出要跟隨她的話,就已證明它很喜歡她,這種喜歡她受下也要回之,她要的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