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反駁馬樹的理由很簡單:“一個選秀的小明星而已,還不夠資格登上《v》。”
如果馬樹不是《v》合作多年的攝影師,也為雜誌拍攝過不少期出色的封面,主編甚至連解釋的理由都不會給一個。
一般來說,馬樹如果提出要私帶藝人上內頁的話,主編基本不會拒絕,但這一次,不管馬樹怎麼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後者的答案只有兩個字——不行。
四五天的時間,這件事情還在僵持著。
“樹哥,你別爭了。”馬樹的助理偷偷透露了他探聽到的訊息,“老雷最近收了一個不錯的茶壺,之後趙翼就成了這次內頁的唯一人選,他還指定了要你拍。”
馬樹的暴脾氣立刻就炸了:“拍個卵球!誰愛拍誰拍去,老子不拍了!”
出了雜誌社,馬樹鬧哄哄的腦袋清醒了不少,他自己撂了挑子也就算了,寧煜可是按他的要求特意飛過來的,想到上一週吹過的牛,馬樹難免老臉發紅。
他真以為透過沒什麼問題的,誰知道偏偏在老雷那裡吃了癟。
《v》今年的封面和內頁拍攝已經排到年底了,馬樹拍的是最近一期,再往後推時間就太晚了。
馬樹思考了幾分鐘,嘆了口氣,撥出了一個電話。
……
寧煜接到電話的那一刻臉是懵逼的,他也不知道為什麼,自己只睡了一覺而已,怎麼醒過來說好的《v》就變成了《元素》雜誌。
近幾年,《元素》雜誌在時尚領域的影響力比之《v》還是稍遜一籌的。後者風格大膽、獨樹一幟,很快在行業裡建立了口碑,前者一家歷史悠久的老牌時尚雜誌,近幾年的風格略顯保守,當然,作為一家時尚雜誌,《元素》的理念始終是新銳的,只是在執行力上顯得不夠大膽。
馬樹把事情的來龍去脈原原本本告訴了寧煜。
“你不用擔心《元素》那邊變卦,這家雜誌剛換了主編,急於改變在時尚人群心中守舊的形象,最近幾期雜誌的銷量明顯好了很多。”馬樹歉疚道,“趙翼的時尚表現力比你差多了,我也堅持過,但是沒辦法……”
寧煜搖了搖頭:“沒關係。”
雖然拍不成《v》,但能在半天之內和《元素》這種排名靠前的時尚雜誌聯絡上,馬樹一定也花費了不少心思。
寧煜昨晚在酒店特意研究了一下各大時尚雜誌的風格,事實也正如馬樹所言,《元素》雖然近幾年口碑不如《v》,但在時尚雜誌領域也屬於佼佼者。
到達拍攝地之後,寧煜就開始化妝、換衣服,工作人員在他臉上塗塗抹抹的時候寧煜並沒有睜開眼,睜眼看到自己造型的一瞬間,寧煜簡直驚呆了。
他結結巴巴道:“……這、這個造型?”
馬樹點了點頭:“對。”
寧煜戳了戳額頭:“我就不該受你的騙……”
“現在後悔也晚了。”馬樹笑了笑,“換衣服去吧。”
寧煜化的赫然是一個小丑妝,有點類似於他前世看過的《蝙蝠俠》裡希斯·萊傑的小丑造型,但沒有後者那一頭綠毛,臉被化得很白,眼底是一圈青色的陰影,嘴角抹上了誇張的紅色……總之,現在的寧煜活脫脫就是一個小丑,就算最瘋狂的粉絲現在和他面對面,恐怕也沒法第一時間認出他。
寧煜只能安慰自己,好歹他沒被化成麥當勞叔叔。
服裝則是一件簡單的白t,上面印著一個看起來有些邪惡的小丑頭像,寧煜套上去之後,對著鏡子露出一個笑容,牙齒在口紅的襯托下顯得很白,嘴巴再張大一點的話,寧煜覺得他可以一口吞下一個小孩。
既然造型是小丑,拍攝的地點自然是遊樂場——一座廢棄的遊樂場。
寧煜按照馬樹的要求一會笑臉、一會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