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門之士[科舉] 第138節(3 / 4)

數月,就算他說什麼,恐怕也並不管用。

聽得柳賀此言,張四維捋須道:“澤遠莫要妄自菲薄,我看京裡這麼多官員,能將鹽官鎮住的唯你一人。”

“但下官是翰林官,貿然插手鹽運事也不應當。”

其實這事說起來還是柳賀的鍋,柳賀在揚州府得罪了鹽運,府衙和鹽運司衙門的關係便一直平平,此次是鹽運遭劫掠,揚州府上下辦案的積極性自然不高。

小叮噹柳澤遠

柳賀雖離了揚州,但與揚州地方上仍有些交情,但官場有官場的規矩在,柳賀眼下是翰林官,貿然插手,難免會令人覺得他手伸得太長。

在地方上可以不講規矩,可到了京裡,規矩卻是一等一的,眼下張居正歸鄉,呂調陽恐怕也要在張居正返京前致仕,若柳賀因干涉揚州事留下話柄,他並不認為張四維與申時行會護住他。

柳賀道:“盜賊劫掠,此為操江都御史之責,便是臣去信給地方,恐怕也解決不了賊患。”

張四維卻道:“然揚州地方鹽商卻向地方官進言,若要止患,還得仰賴澤遠幫忙。”

南直隸這地方與別處不同,比如說裴應章彈劾事起是盜賊劫掠鹽商,但兩漕總督、直隸巡按並不奏報,這小小一件事,涉及的衙門就有鹽政、兩漕、監察御史、操江御史及揚州地方。

因盜賊劫掠走的是水路,操江都御史負的又是管理江防之責,壓力自然在操江御史這頭。

而南直隸又沒有專門的監察道,監察御史是自其他布政司調派,且時間不定,任期不定,行使起職權來很難自在。

鹽商被劫掠,當然要向鹽運司衙門哭訴,鹽運司衙門在揚州府可謂說一不二,不出意外的話,它定然會將壓力施加到揚州地方。

柳賀任知府時,揚州府的鹽商們已被他狠狠剝了一層皮,此次盜賊又來劫掠,鹽商們的委屈簡直無法訴說。

必須得叫柳澤遠知曉!

其實這鍋柳賀多少得背一些。

柳賀:“……”

他也是無言。

“操江御史張嶽捕賊不利,已起用陳省去南直隸就任了。”申時行道,“然鹽商性驕,鹽運使崔孔昕此前奏報,此事非澤遠不可。”

崔孔昕便是王煥的繼任者,王煥解了鹽運使之職後,崔孔昕自徽州知府任上升至兩淮鹽運使,他此前任過鎮江府推官,在徽州知府任上也與柳賀打過交道。

崔孔昕性子並不傲慢,便是柳賀來京之後,他也與柳賀保持著聯絡,主要是柳賀在揚州任官時間雖然不長,卻將揚州府及鹽運司上下治得服服帖帖。

鹽商遭劫掠之事,儘管換了操江御史,鹽商們卻並不滿意,還是希望朝廷能有一位“得用”的官員給予他們保證。

此人是誰,可選的只有一人。

張四維道:“就予澤遠你特權行事,若是言道上有異議,便叫他們挑出一個合適的官員來處理此事。”

對內閣來說,換個操江御史容易,把揚州府上下的官員換一遍也不麻煩,但事情終歸還是要解決,既然柳賀都在這裡了,他們又何必捨近求遠?

柳賀道:“待下官先向詹事彙報一二,之後下官會寫信至揚州,鹽運司及揚州的官員與下官都有些交情,下官一向以理服人,鹽商們應當是會聽的。但下官聽聞,此次劫掠之禍,與捕盜規條有關?”

“澤遠還請詳說。”

柳賀答道:“成化二十一年、嘉靖四十一年、萬曆二年的捕盜規條寬嚴得中,隆慶六年的規條則更嚴苛,地方行事,有照隆慶六年規條的,也有照萬曆二年規條的,更有那敷衍了事的官員,竟仍沿用嘉靖年、成化年的規條,若是處罰過嚴,非緝盜安民之道。”

張四維道:“待元輔歸來,便召三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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