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的話,幾乎看不出來。
楊明陽在後門的巷子裡叫住了我:「你脖子上的吻痕是許衷留下的嗎?」
我下意識地伸手摸了一下那個吻痕,點了點頭。
楊明陽的表情有點古怪:「我不太明白他是佔有慾突然發作了還是想在你身上留下一個『名草有主』的標記。」
這個時候已經到了我下班的時間,我扭過頭看了一眼楊明陽,聽江肅洲說楊明陽請來的這個樂隊的演出效果很好,他最近很忙,數錢數到手軟——不過用許衷的話來說,就是這些錢在以前都夠不上楊明陽一個月零花錢的零頭。
我問道:他怎麼了?
楊明陽避開我的視線,他已經很久沒在我面前抽菸了,只是有一下沒一下地按著打火機的開關,一小簇火苗在燈光下發出不那麼刺眼的光。
「我跟許衷也有十幾年的交情了,見過他包養過的所有小情人,沒看過他在他們身上宣示這麼過明晃晃的主權。」楊明陽短暫地笑了笑,我看不明白他眉眼間的沉鬱是在針對我還是針對許衷,「我突然覺得他選擇你是一個很愚蠢的決定,他認為自己可以拿捏住你,但是事實是他會把自己賠的血本無歸。」
我驚訝地瞪大了眼睛,想不通楊明陽為什麼會得出這種結論。
我從來都沒想過「宣示主權」這種東西會發生在我身上,我記得那天晚上許衷咬住我脖頸時的力度很重,他不看我,只是看著那塊他留下來的痕跡。
他那副急切的模樣,像極了害怕我會突然選擇離開他。
我抬起手碰了一下那塊面板,那裡似乎還在隱隱發燙:你是說他很在意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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