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手上的傷已經被處理好,裹著厚厚的繃帶。白襯衫從袖口撕開,略微狼狽地鬆鬆固定在手肘上。完好的那隻手上拎著一個袋子。
見聞爭走近,北思寧閉上眼睛的同時,緊繃了身體。
“……我是傻逼。”他喃喃地說:“你是傻逼的祖宗。”
北思寧:“……”
光腳踩在地板上,發出不夠清脆的悶響。聞爭拎著袋子去了廚房的方向,不一會兒,做飯特有的煙火氣從那處傳來,有刀剁在案板上的篤篤聲,還有鍋碗瓢盆的溫馨響動。
黑貓抽了抽鼻子。
廚房裡,聞爭苦惱地把雞肉泥搓成糰子。
他會做飯,只是懶得做給自己吃,廚房已經荒廢很久。但該有的東西一樣不少。
冰箱前方的光屏裡投著貓飯食譜,他時不時掃一眼,把下鍋滾熟了的雞肉丸子撈出來。
順手塞了一個進自己嘴裡,淡而無味,聞爭嫌棄地弄了些碎冰,把尚有些燙的丸子鋪上去,快速降溫。
不一會兒,一頓貓飯做好了。
聞爭把盤子擱在了茶几上,又把貓抱上去,夾起一隻丸子,放在貓碗裡。
“我跟你賠罪。”他淡淡地說:“你是不是不喜歡吃魚羹?那什麼金牌魚羹,一股腥味,給我我也不吃。”
黑貓動了動。
“不是故意要強迫你的,別生氣了吧。這個好吃的,不過不想吃就算了。”
聞爭停了停又說:“抱歉。”
這隻貓和別的貓不一樣,它兇狠,健壯,有力。就算是遍體鱗傷,起碼兩天不吃不喝,也沒有人能強迫他。
聞爭不知道該怎麼形容自己的感受。
當他理智迴歸,第一反應竟然是欣賞。
第二就是愧疚了。
他算什麼,仗著自己大上幾倍的身軀,強迫一隻貓做他不想做的事情,簡直勝之不武,值得羞恥。為此他必須道歉。
而且剛才在醫院,鄧璞玉也和他說了些話,聞爭聽進去了。
“爭哥,這貓你還是考慮考慮接手吧。它兇成這樣,一般人家肯定不會要的,就算送到各種收容所去,按照它這種霸道性子,不得天天打架?到時候為了一群貓,只能捨棄它一隻貓。”鄧璞玉用舌頭舔了舔自己的小虎牙:“現在野外已經沒貓了,想像幾百年前一樣翻垃圾都不成,爭哥,你還能真的看著它死嗎?”
不能。
聞爭在心裡默默說。
他其實也不是真的那麼討厭貓,只是一直沒有做好準備。
如果現在就是那個時候,也沒什麼不好的。
傻逼就傻逼吧,人一輩子,誰沒做過幾次傻逼呢。
他盯著那隻側躺的黑貓,半小時了,雞肉丸子已經涼透,它都沒有再動一下。
聞爭輕輕嘆了口氣,正要站起來,那黑貓卻突然動了。
它用自己唯一一隻完好的爪子,撐了一下身體,讓頭能昂起來。
接著它張開嘴,粉嫩的小舌頭吐出,一卷,把那顆不大的雞肉丸子捲進了嘴裡。
聞爭心尖一麻。
操。
這是什麼感覺。
那隻粉色的小舌頭……
這難道是傳說中,被萌到的感覺!?
聞爭呼吸困難。
我完了,他想。
作者有話要說:聞爭:我是傻逼。養了只祖宗。
第5章
雞肉丸子做得太多,黑貓吃了五個,聞爭倒了個醬油碟子,把剩下的吃了。
時間不早,他脫掉沾滿血的衣服,貼上專用的傷口保護帶,清清爽爽洗了個澡,開始刪微博。
先是早上那條求領養,然後就是置頂的不養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