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十兩的獎賞錢還是要有的。
至於回來以後的馬匹他和範伯他們可以賣,就不必其餘人了,雖然他們不參與賣馬,但也是把馬匹順利送到的,多少也能拿一點獎賞錢。
“添個整,工人一個四十兩吧。”
桃榆草擬了一下:“倒也合適,那我把工錢和賞錢分寫出來,到時候也方便大家夥兒看。”
這總工錢也不是張口就來隨意定下的,叫大家看到是何名目,也更清楚些。
“另外就是葛大哥的錢了,他初始拿了五十兩出來。”
霍戍道:“他的按比算,先前說過一嘴,取十五中一。”
葛亮雖然出了錢,但是也不能完全按照出錢所佔總資的比例算。
若是以貨錢五百五十兩算的話,他能取十一中一,可畢竟拿貨都是他和桃榆跑的,出錢更多,出力也更多。
桃榆點了點頭,但旋即又遇上了新的問題:“這樣那也只能先算布匹的盈利,馬匹得賣了才能分出錢來了。”
“馬匹售賣的銀錢不必分,他想提三匹馬去,算是抵了分的錢。”
五十匹馬,在路上已經賣了十匹,賺了將近兩千兩,也便是說馬匹能賣上兩百兩一匹的模樣。
馬匹拿價就高,但卻不似布匹一般能夠賣得起十倍的價格,馬匹珍貴,在南邊卻也不曾能貴至如此,不過他們是拿茶換的,折算下來也很賺了。
葛亮要三匹馬,他也不算吃虧,算下來跟分賬差不多。
不過,“如此那倒是好合計多了。”
桃榆接著算了算,除卻葛亮以外,十一個工人工錢總計四百四十兩,去的路上吃住花銷了一百兩,回來花費了一百六十兩。
回來比前去竟然多花了六十兩,桃榆乍然想起怎麼回事,他不免看向霍戍:“範伯他們怎麼算?”
霍戍眉頭一緊,不免嘆了口氣,這屬實不好算。
其實算倒是也能算,只是不好兩人定下,畢竟還有一個出錢的。
兩人無奈對視了一眼,作罷。
翌日,賬目從屋裡轉挪到了紀揚宗會客的書房。
葛亮叉著腰,看著一列列的賬目亦是抓耳撓腮,打仗已經足夠惱人了,不想這賬目更是頭疼。
“範伯一行人回來沒少幹,要是沒有他們,咱的馬也說不定能弄回來,我是開始就同意他們加入隊伍的。”
葛亮道:“他們算是再僱的工,為此這得一併算進來,總不能叫人白乾。”
桃榆應聲,就等他的話:“回來耗費五十日,工錢就是十二兩,那賞錢又怎麼算?”
葛亮道:“我提了馬便不分錢,怎麼算霍哥決定即可。”
自屋裡的人怎麼算都還好說,霍戍道:“那就先算工錢,賞錢不計。”
於是桃榆又拉了一遍來去花費的銀錢,算下範伯幾人的工錢,合計七十二兩銀子。
加上先前算下的開銷,也就是說這一趟一共花費了一千三百二十二兩。
賣布的盈利是五千二百八十兩,拋卻開銷,還有三千九百五十八兩。
葛亮取十五中一,能分個二百四十兩的模樣。
但是這也不過是粗中稍取的細緻賬目,許多零零碎碎的開銷也算不清。
好比是他們出發帶的盤纏,還有桃榆帶的藥材等等,這也沒法核算。
總之算個還算清楚的賬目便好,畢竟是頭一回。
刨開本金,葛亮也還賺了將近兩百兩,外在又有幾匹馬。
這朝算是賺了個實在。
經此一算,三人一致決定需要請個專門的賬房先生了,否則還真是頭疼。
許多條例都不明晰,有了這麼一回的經驗,一一錄下條例,後頭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