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五百美元分成。
然後,史蒂夫重金邀請邁克·馬庫拉進入公司成為三號員工,並給出了公司三分之一的股份。
後面在馬庫拉指導下,蘋果正式註冊為公司。
緊接著馬庫拉又請了一位叫邁克爾·斯科特的人,擔任蘋果公司的首任總裁和執行長。
沒錯,史蒂夫被馬庫拉聯合其他股東給趕下臺了。
理由很充分,他太年輕,四位太跳躍,不守紀律,不適合掌管公司。
對此,史蒂夫的反應並不是很激烈,還算平靜的肩負起了股東加產品經理的角色。
之所以沒有太激烈的反應,是因為史蒂夫心裡沒底。
借了那麼多錢,一旦蘋果2型再次失敗,所有股東都將面臨鉅額債務。
儘量稀釋自己的股份,再將權利交出去,才能最大程度的降低失敗的反噬。
隨後,蘋果2型計算機大獲成功。
蘋果公司賺錢了,有了自己的生產線,辦公地點也從車庫搬進了寫字間。
這時候,史蒂夫的心態發生了微妙的變化。
公司賺錢了,他的身家跟著飛漲。但作為創始人,他的股份已經從百分之四十五,降到了百分之三十七。
部分作為原始股散給了老員工,另一部分債轉股到了資本手中。
另外,他只掛著個蘋果公司創始人的虛銜,公司的實際決策者卻另有其人。
更重要的是,蘋果3型進入研發階段後,史蒂夫明確的感覺到,他在公司的話語權在降低。
他的想法和建議,越來越不受重視。
這是他完全不能接受的!
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前面他才幾乎沒做猶豫的同意了與曲卓“合作”。
他當時的想法很簡單,如果能得到專案需要的關鍵技術,他的一些已經被斃掉的想法,就能重新啟用。
他的想法在專案中體現的越多,他本人在專案中的話語權就越重。
然而,過後醒過神來……他幫公司找到了需要的關鍵技術,讓後續的產品更加優秀,創造更多的利潤。
但賺錢的是所有股東,他能得到什麼?
而且,馬庫拉和斯科特准備繼續引入資本,砸重金擴大生產規模壓低成本,以獲取更高的利潤,並以此來推高公司估值。
也就是說,他手頭的股份將會被持續稀釋。
稀釋到最後,有一天他可能會被徹底的邊緣化,成為一個普通的小股東。
這是他無法,也絕對不能接受的。
於是,向專業律師做了諮詢,並聽取了對方的建議。
他要在個人持股的同時,再透過第三方公司技術入股,以此來確保他在公司中的地位。
至於第三方公司的技術來源,自然是與傑里米·曲進行交換或者共享。
想法很好,但有一個很大的問題……他沒有錢。
準確的說,是沒有那麼多現金。
他的資產和身家,主要是蘋果公司的股份。
他不想賣股份,但拿不出現金,用什麼去買曲卓需要的技術呢?
比如,詹姆斯·拉塞爾發明的鐳射掃描讀取和儲存技術。
再比如,主動矩陣液晶顯示技術和配套的薄膜電晶體技術。
還有NANd快閃記憶體需要的浮柵電晶體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