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渡 第152節(2 / 5)

的,家裡人見他像是走火入魔,偷偷拿走人偶,沒安置好,不小心浸了水,也無人在意,只顧著安撫發狂急躁的公子。過了幾日,屋子裡起了臭味,才發現人偶竟是由一個女子的屍體製成的,且那具屍體的鎖骨處長了枚紅痣,觀其樣貌,是不久前失蹤的妻子的妹妹。公子犯了王法,被送上公堂,判了死罪。但家中在當地很有聲望,本沒有牽扯上這件事,卻也在一年內遇到幾次大災,敗落得連祖宅都賣掉了。後來來了位風水先生,說是公子家的祖宅本來是一處福靈寶地,會長久地庇佑後人,不知怎的,氣運都被人拿走了。

公子用祖宅的氣運與照世明做了交易,換來了妻子模樣的人偶。

照世明對此有一番公正的解釋:“如果他修仙,或是魔族,再不濟,是個皇帝,能拿出更多,那我用靈木,再佐以機關,配上寶石,能做得更逼真些,也不必用人屍做人偶。但他只能給出這麼點,那用人的屍體,是最便宜快捷的法子。”

至於那具屍體,照世明則說是由那位小姐自願奉獻的。

“那位小姐有愛慕之人,對天許願,想讓失去姐姐的姐夫開心起來,無論付出什麼都可以。我偶爾也是會做一些好事的。”

她不會想到,所謂的“開心”,是從用她的屍體製成的人偶上獲得的。

由此可見,希望藉由照世明而得償所願的,大多是走投無路,不得不付出所有,換取對方幫助的人。而所得所失都違背常理,所以得不到好結果。

但謝長明還是託他替自己找那隻笨鳥。難得的是,對方拒了。

照世明勸道:“萬萬個生靈中,僅憑一張畫像就要找到其中一隻不能言語的鳥,說是大海撈針也不為過,一生一世也尋不到的。這等虧本買賣,僱主這樣的有心人能做,在下卻不能。緣因這世道無情。若是有別的生意,但凡在下能做成的,必將替僱主辦妥。”

照世明不是不想做這樁生意。假如謝長明是個普通的凡人,像那個公子,開始想要的是妻子死而復生,最後卻接受了一個不能動的人偶,照世明會虛情假意地勸這位僱主,一隻鳥罷了,假的真的又怎麼樣。即便謝長明不同意,照世明也會表面上答應,但不會去找,而是捏一隻假鳥。若是有傾慕謝長明的鳥或是什麼別的,再好不過,直接將它們的魂魄塞到容器裡,為僱主奉獻快樂、依賴,再自然而然地死掉。

照世明很擅長,也很喜歡做這些,毀掉存在過的美好,用木頭、機關、血肉、靈魂製造虛偽的假象。

在交易中得到的不夠多,那麼愚弄別人,看到他們的痛苦,也算是附加補償。

可謝長明沒有別的想做的事,他不能從幻象中獲得不真實的快樂,也不會要。而照世明也沒有膽量騙他。

謝長明真的能殺了他,所以只好拒絕。

謝長明想得有片刻出神,那都是很久之前的事了。與照世明談生意的時候,他確實沒有想很多,找了太久,沒有結果,傳聞中的報應災禍,也沒太當真。

許先生檢查完最後一張地圖,抬頭看向謝長明:“六個地方,怎麼去?”

意思是,這件事太重要,沒有別人,只有他們倆要去親自探查。

謝長明又仔細看了眼分割成幾塊的地圖,大約估摸了下方向位置,說了幾個近的地方。

許先生有點驚訝地“咦”了一聲,倒不是說他想要偷懶,而是謝長明做事一貫講究速戰速決,遠的地方,都是謝長明去,更快一些。至於許先生,有書院的職責在身,請假麻煩,身體不好,出遠門也不方便。這次卻不一樣。

其實,只是謝長明不想離小長明鳥太遠。

石犀的事,都不想告訴他,出門就更不可能帶他一起去。離得遠了,並不放心,近的幾個地方,去一趟回來一次,腳程趕一些,不用費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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