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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手,再也寫不出這樣好的字了。
甄珠不由看向他手腕,那被衣袖掩蓋的地方,外表看不出什麼,然而……她忽然眼眶一酸,飛快地低下了頭。
“沒什麼,都過去了。”
頭頂有聲音輕輕地道,她抬頭,就見方朝清安撫地對她笑,笑容溫暖。
從那以後,甄珠便不再去悅心堂,只阿朗每月去一次,每次都帶著那隻木匣子,匣子裡放著她新畫的圖。當然,甄珠每次都記得上好鎖,不然萬一被阿朗知道匣子裡是什麼畫,她的臉啊,要放到哪裡。
沒有俗事纏身,甄珠只專心練字畫畫,每日練一個時辰的字,接下來的時間便是在洛城城內或周邊遊逛寫生,她畫春宮,畫山水,樂此不疲地尋找新顏料,自己調色,偶有小驚喜。
如此幾個月下來,字和畫的進步都斐然,方朝清送來的信裡,頭一次誇獎了她。
兩人透過阿朗的匣子通訊,但往常都是隻說公事,半點閒話不提,像這樣的誇獎,都算得上例外了。
甄珠自認俗人,俗人自然喜歡被誇獎,於是她勁頭更足了,對畫春宮也更上心,原本畫春宮還多半是為錢財,隨著方朝清的運作,如今“風月庵主人”的春宮畫作價格節節升高,甄珠和阿朗兩人又沒什麼大花銷,不斷增長的錢對她來說便沒了意義。
有錢便有了閒興,她專門去洛城城裡城外的幾個有名景點取景,將景色入春宮,簡直把春宮當成藝術品一樣來畫。
這樣一來,雖然畫地慢了,但結果卻更好。阿朗每月從悅心堂帶回的銀子更多了,甚至現銀已經拿不動,只能換成銀票,某日甄珠心血來潮,把堆到床底的銀子銀票全扒拉出來,趴床上數半天,赫然發現自己已經成為名副其實的富婆。
幾千兩啊,下半輩子什麼都不幹混吃等死都足夠了。
不過,人生嘛,還是需要有點兒追求的。
把銀子重新扔回床底下,甄珠的日子依舊沒什麼變化,只是因為不缺錢了,畫畫更隨性,春宮便畫地少了,上月更是隻畫了兩幅,而按之前方朝清信裡所說,如今她的畫已經完全供不應求,甚至有外地的人專程到洛城求畫,便是一月幾十幅,也完全不愁銷路。
但見她只交了兩幅圖上來,他卻也沒催她趁機多畫,只說這樣反而更符合風月庵主人清高隨性的設定,讓她隨意就好。
但甄珠心裡清楚,若真的供不應求到這種地步,自然是多畫賺更多,要知道穿越前有段時間,她參加展覽的作品剛獲獎,風頭正盛的時候,代理她畫作的畫廊甚至恨不得把她關在屋子裡不吃不喝只畫畫,好趁著市場正熱大賺一筆,因為誰也不知道市場風向什麼時候變,這是商人本性。
所以方朝清能這樣說,她反而領他的情,小小羞愧一下後,便決定再勤快一些。
正好之前把洛城八景中的六景都入了畫,唯獨剩下一個馬寺鐘聲,一個邙山遠眺,她雖不信佛,卻也無意故意辱佛,因此馬寺鐘是不會畫了,邙山遠眺則是因山在城外,所以一直沒去,下定決心要勤快後,她便收拾了各色吃喝和畫具,租了一輛馬車,跟阿朗一起去了邙山,寫生玩樂兩不誤。
時間過去將近一年,如今的阿朗已經不是當初的小孩子模樣了。
他已經比她高出半頭,身形也不再瘦骨伶仃,雖然不胖,但日日練武,骨架上便貼了薄薄一層肌肉,比普通白斬雞少年身材結實勻稱許多,加上臉上一道兇惡的疤痕,腰間配上甄珠給他買的刀,做個護衛也是挺唬人的了。
甄珠的容貌太招人,雖然外出時都做了遮掩,但也難保不出意外,所以之前她外出都很謹慎,多半還是在城內遊逛,如邙山那般位於城外數里,又山高林密,遊人散落的地方,她是絕對不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