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白月光留了一個單獨的房間。
裡面儲存著兩人所有相關的物品。
林尋經常能夠看到安妙汐進入那個屋子,一待就是幾個小時。
出來的時候眼眶總是紅紅的。
剛來的時候,林尋第一次打掃房間,不小心進到了那個白月光的房間。
僅僅幾秒鐘,安妙汐彷彿發狂似的將林尋推了出去,並嚴聲呵斥。
那也是安妙汐唯一一次對著林尋發火。
聲稱林尋要是再進入到這個房間,那她將會辭退林尋。
從那時起,林尋才明白那個白月光在安妙汐心中的地位究竟有多高。
關於他的一切東西都是其他人不能染指的。
現在白月光即將回國,他這個替代品是時候退場了。
對於這位白月光,林尋也有所耳聞。
他和安妙汐從小就是青梅竹馬,兩人一起長大。
比起兩人相處的漫長時光,林尋算不得什麼。
“那不關你的事!合同約定多久就是多久,到期之後我不會多說什麼,除非你想違約。”
看著安妙汐冰冷的眼神,林尋心中一顫。
違約的話,賠償金額將會是支付佣金的十倍。
這是個天文數字,他是萬萬賠付不起的。
不過仔細想想也對,安妙汐自然不想當那個違約的人。
“我明白了,我會遵守合同的,沒什麼事情我就先回房間了,不打擾您吃飯了。”
說完林尋站起身,朝著自己的房間走去。
看著林尋的背影,安妙汐緊緊咬了咬嘴唇,心中頓生無名之火。
自己明明是在關心他,他怎麼一副不想跟自己多說話的樣子?
“不吃了!你吃吧!”
安妙汐啪嗒一下將筷子狠狠拍在桌子上。
隨後轉身上樓。
壞了!
林尋暗叫不妙,肯定是自己偷聽她的通話導致她不滿了。
合同上可是有白紙黑字寫了的,林尋不得侵犯安妙汐的隱私,否則安妙汐有權利辭退他。
不過這不是我自己想聽啊,誰叫她在大廳打電話呢?
本來他自己的房間就離大廳很近,這也怪不得他啊。
林尋內心叫苦。
不管了,辭退就辭退吧,反正遲早都要離開的。
桌子上面的菜幾乎都沒怎麼動,林尋將菜用保鮮膜密封好放入冰箱。
他自己又泡了一包面。
他並不和安妙汐吃一樣的東西。
畢竟林尋自己沒有什麼怪癖,沒有吃別人剩菜的習慣。
吃完麵後,林尋回到自己的房間開始研究歌曲配詞。
白天,他在一家娛樂公司上班,主要負責給主歌手伴唱,也會幫歌曲填詞。
上班的事情並不違反合同,這樣在外人看起來也更加逼真。
看著桌子上面的一大堆草稿紙和樂譜,林尋無奈的笑了笑。
隨後走到桌子面前坐了下來,看著視窗吊著的千紙鶴呆呆凝望。
“茶茶,對不起,最終我還是沒有成為知名的歌手。”
“可能我很快也要來見你了”
“在那邊,我再唱歌給你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