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維奇並不傻,他知道,在活地獄,普通人的生活成本不可能這麼高,可是,他來這不是當普通人的,他是有事業要完成的。
薩維奇開始在腦子裡比較,之前,他給過映象大師和吹笛人一些活動經費,但那個時候,經費都是五位數起步,少於幾萬美金,偉大君王怎麼能拿得出手呢?
更不要說來昂和哥德夫人這樣的普通人手下,每次找他要經費和賞賜,他都是千金買馬骨,不光花錢,還吃了不少藏品。
薩維奇一估算,他發現,如果把那些產品都摺合成現金,他花在普通人身上的錢,也起碼有幾十萬美金了。
可是,這些普通人和之前僱傭的超能力者,又給他帶來了什麼呢?
幾乎什麼也沒有,來昂和哥德夫人從此消失,映象大師和吹笛人也不知道去了哪裡,他的幾十萬美元打了水漂,什麼情報也沒獲得。
但是反觀,花了幾千美元,薩維奇基本摸清了活地獄裡面黑幫老大的套路,知道了他們的一些脾氣習慣和弱點。
而且,附近的報童都和他熟絡了起來,言語之間也能帶出不少情報,甚至,他和之前那個中型黑幫的老大已經見了一面,初步擬定了針對活地獄的作戰計劃。
只需要原來幾十分之一的成本,就能取得原來幾倍的成就,那這錢花的也不冤。
而且,僱傭別人的錢撒出去之後,是別人享受,自己在這裡消費的錢,最終也是自己享受了。
飯是自己吃的、服務是自己享受的、酒是自己喝的、時間也是自己消磨過的,就算產品本身不值這個價,可額外獲得的利益,自己也是賺了啊。
這樣想著,薩維奇開始進行下一步的計劃,他投了一筆錢,給那個中型黑幫的老大,讓他去採購武器,然後推翻自己的頭兒。
沒想到,這件事進行的非常順利,中型黑幫的老大兩槍放翻了頭目,自己當上了那個大型黑幫的老大。
發現金主的重要性之後,這個老大更加依賴薩維奇了,簡直是言聽計從,薩維奇不但獲得了整個區域最豪華的房間,還有不少黑幫成員聽他差遣。
這可是他在哥譚取得的最大的進展。
薩維奇想幹掉那個黑幫老大,自己統領黑幫,可是剛剛接觸了黑幫一段時間,他就發現,這裡的黑幫有自己的一套規矩。
他要是幹掉那個黑幫老大自己幹,還得對著十二家族的人點頭哈腰,說不定,還得被人家拒之門外。
薩維奇不願意屈居人下,所以只能退居幕後遠端操控,讓那個黑幫老大去為自己幹活。
儘管目標達成的不盡如人意,但因為長期以來的挫敗,薩維奇已經為這種進展感到很驚喜了,畢竟,這完全就是一座瘋子之城,他能在這麼短時間內拿下一個黑幫,已經相當不錯了。
既然拿下了一個大黑幫,那接下來就是一統活地獄,可是,光是活地獄,就聚集了五六個大黑幫,必須得把他們全乾掉,才能達到統一的目的。
要想和其他的大黑幫去搶地盤,有兩點是必須的,一是人,二是武器。
招人需要錢,給人發工資也需要錢,買武器需要錢,維護武器需要錢,打出去的子彈需要錢,制止對方打出子彈也需要錢。
那個黑幫老大倒是很識相,先拿下了商業街,得到幾家店鋪得到了源源不斷的資金,可是,準備一場火併需要的資金很多,店鋪那點錢根本不夠用,薩維奇的消費不得不再次升級。
黑幫招人,一般都是從底下的小黑幫招,可是你要想讓人為你賣命,就得先給一筆錢,普通的成年男性一般一次性400美金,其他有特殊能力的工種,在此基礎上上浮30左右。
如果他在一次火併當中活了下來,就要穩定的給他發工資,而他持有的武器也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