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節(2 / 4)

小說:名門嬌妻葉淺珺 作者:久嵐

“有什麼事兒?”

“沒什麼,他要去京都,與我告別。”

不像羅天馳,因想著駱昀調任,多待幾日也不行,急匆匆就走了,華榛難得來姑母家裡,江夫人盛情挽留,他便多住了一陣子,一直待到十月,如今正是要回去的時候。

若是道別,也是人之常情,兩人來往算是朋友,只駱寶櫻不是小姑娘,哪裡肯信,說道:“我跟你一起去!”

小手抓住袖子不放,抓的死死的,駱元昭哄道:“你去幹什麼,咱們男兒說話,你在旁不方便。乖,我一會兒就回來,到時給你帶吳記的點心吃。”

駱寶櫻不為所動,耍賴道:“我就要去嘛,哥哥,我許久不出門了,好悶。”

她擔心自己的個頭,一直胃口很好,如今總算有效果,臉頰變得豐盈了白裡透紅,活像個桃子,眼睛又生得好,水盈盈的,一撒嬌那聲音跟蜜一樣甜。駱元昭素來疼她,不忍心拒絕,只得嘆口氣道:“算了,便帶你去。”

只是三言兩語解決的問題,怕什麼呢?

他與老太太說一聲,便同駱寶櫻出去了。

湖州水多,那街頭小巷,到處都是河流,令人想起樊川居士所寫,“二十四橋明月夜,玉人何處教吹簫”,此地只怕比二十四橋還多。駱寶櫻跟在駱元昭的身側,踩在青石小路上,想起細雨飄飛時,別有一番江南意境,心道與京都比,還是有優點的。

看來在任何一處住久了,都有些感情。

兄妹兩個走得盞茶功夫,來到一處安靜之地,周圍行人甚少,有條雕刻石獅的小橋橫亙河上,像彎彎的月亮。

上頭站著一位少年,身穿墨色錦袍,長身玉立,小小年紀已經顯出不凡的英武。

駱元昭低聲與駱寶櫻道:“你在這裡等著。”

駱寶櫻點點頭,站在橋下。

華榛看到駱元昭從那頭過來,眼眸眯了起來,上上下下審視他,實在不明白,到底他哪裡來的傲氣,竟然看不上江麗宛!他那表妹論起來,生得不差,家世也擺在那裡,配他配不上嗎?

如今為他,天天梨花帶雨。

兩人走到橋中間,華榛開門見山:“我表妹看中你,是你的福氣,你推三阻四作甚?”

原來江麗宛都與他說了,駱元昭好幾次拒絕於她,分明是沒放在眼裡。

華榛年少輕狂,自以為能幫助表妹,這不自告奮勇來了。

駱元昭聽到耳朵裡,只覺可笑,挑眉道:“福氣是福氣,可我未必要接受,不是嗎?”

“你……”華榛大怒,“別敬酒不吃吃罰酒。”

“罰酒已然吃過了。”駱元昭淡淡道,“託你們的福,叫我連累父親。”

華榛沒聽明白,皺眉道:“你這話什麼意思?”

他劍眉星目,並沒有遮掩的地方,駱元昭審視他一眼,暗道莫非他並不知江老爺的行徑?猶豫間,華榛一腔話仿若炒豆子般爆出來:“依你們駱家的家世,我就不信你能娶到比表妹還要出眾的姑娘了,我勸你最好識相一點,既知是福氣,不凡就接受,也省得將來後悔。至於駱老爺那裡,但凡你願意,男子漢大丈夫,還怕不能說服你父親嗎?若有我幫忙的地方,你也可開口。”

仍是一廂情願叫他娶江麗宛。

是否侯府出來的唸書少,聽不懂人話?駱元昭已有幾分生氣,他容貌俊秀,粗看有幾分女子的秀麗,身材也不夠偉岸,可內裡卻堅如磐石,並不是輕易低頭的人,略抬起下頜道:“我並不喜歡你表妹,如何娶呢?敢問華公子,假使有位姑娘家世高於你,喜歡你,你是否就一定要娶她,為那份福氣?”

華榛臉沉下來:“你如何與我比?”

渾身傲氣散發出來,他是堂堂臨川侯府的公子,自然不必要屈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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