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雖死猶榮!
本來毓秀是隻打算給李桂芳買禮物的,可眼下情況就不同了,為了避免家庭矛盾,她決定人手一份新年禮物。
反正這錢啊,是嘩啦啦的流出去了。
還好,毓秀沒打算給全家每個人都買衣服,也不是沒打算買,而是她及時發現了錢不夠。給李桂芳買的老年羊毛衫是最貴的,羊絨的嘛,這年頭可沒假貨,實打實的羊絨製品,價格可想而知。其次就是苗飛躍的禮物,毓秀始終記得她奶說過的話,以後有出息了一定要拉拔弟弟,所以弟弟的地位必須是僅次於奶奶的。
她爸也不能忘啊,毓秀接受了郝新明的建議,給她爸選了一頂質量相當好的毛帽子。
幸好送給甄美的禮物已經有了,最後她又給盼娣買了一雙手套。
一圈下來……
你聽到了嗎?
那是錢包在哭泣。
郝新明真的是一個罪孽深重的男人,毓秀每一次的破產都跟他脫不了關係。
第134章
這世界上, 不僅僅是貧窮限制了想象力。事實上,富貴也一樣能夠限制人們的想象力。
儘管在早些時候,郝新明就已經從甄卓凡那頭瞭解到毓秀是個農村姑娘。可他長到那麼大,其實一回農村都沒去過, 哪怕在書本上、電視裡看到過類似的畫面, 那也根本就沒辦法代入進去。就算他心知毓秀家裡的條件鐵定不如他自己,可這個不如到底又是個怎樣的情況呢?要知道, 郝家也是有窮親戚的, 可就算再窮, 幾百塊錢還是難不倒那些窮親戚們的。
其實郝新明就是最典型的“何不食肉糜”, 偏生,毓秀對待金錢的態度又成功的把他帶偏了。
又或者說,這倆人是互相把對方帶偏的。
見她這般態度, 郝新明哪怕明知道毓秀是農村出身, 還道是鄉下地頭應該也是有窮有富的。這麼說也沒錯, 畢竟就算都是京市本地人, 不也一樣有郝新明這種家裡有礦的,也有像張楊那樣普通小市民出身的。
郝新明很快就說服了自己, 心說毓秀既然想買,那就讓她買唄, 千金難買心頭好,她高興就好。
饒是出門一趟又花了不少錢, 毓秀面上還是高高興興的, 她滿心滿眼盤算著等照相館那頭把照片洗出來了, 就得趕緊把東西寄出去。郵局的速度她是領教過的,差不多一封信就要在路上晃悠半拉月的。還好,她家鄉那邊的冬天沒那麼冷,反正這些年下來,一次大雪封路的事情都沒發生過。算算日子,包裹應該是能在年前送達的。
至於兜裡的錢又不多了,毓秀倒沒太擔心。因為不多了跟徹底清空是兩碼事,她算了一下,堅持到下學期開學是絕對沒問題的。
這也是因為她眼下不缺東西了。光吃飯的話,用錢真的不多。尤其毓秀既不挑食又不貪吃,假如再稍微苛刻一些,十塊錢都能吃倆月了。
就因為給家裡人買禮物,毓秀跟郝新明一起逛了有小半天工夫。郝新明乘機請她吃飯,毓秀實在是想不明白,這人為啥非要糾結於吃飯這個事兒。思考了片刻後,毓秀還是拒絕了:“我要把東西拿回宿舍裡,大包小包的太不方便了。”
“那這樣吧,回頭等相片洗出來了,我幫你送過去?還是說,到時候咱們再索性一起出來,直接往郵局去?東西那麼多,你拿著不方便。”
已經被毓秀拒絕了太多次的郝新明,早就對再度被拒徹底免疫了,他很快就拋開了那點兒失落,提議下一次約會。
他說得有理有據,毓秀還真就沒法拒絕。
只這般,倆人約好下週二見面,那天下午毓秀雖然也有課,不過四點就下課了,來得及。
只這般,毓秀興高采烈的回到了宿舍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