棧、酒樓,建個工坊、農場之類的小打小鬧,而是按照路礦、農林、基建、海運這樣的大科目來劃分,未來還將建立相應的下屬公司來經營具體業務,而“集團公司”這一級的機構則是負責對開發專案進行統籌管理,以及與執委會之間的溝通。
與大明商人達成這種程度的合作關係,對穿越集團來說也是一種嶄新的嘗試。當然,從集團、公司這樣的字眼,也能看出執委會對新機構進行規範化管理的決心。只是關於這個新機構的掌舵人究竟會花落誰家,目前執委會還沒有作出最後的決定。候選人倒是有四五個,只是這個機構責任重大,執委會還必須要一一徵求當事人的意見才行,陶東來這次來廣州的任務之一,也是要再問問施耐德這個貿易主管的意思。
但王勤聽完陶東來的介紹之後,卻是有些不太明白:“請問陶總,這‘聯合開發’在下倒是明白,可‘公司’又是何意?在下倒是聽過福建那邊有‘公司’為名的會社組織,不知與陶總所說的可是一回事?”
陶東來解釋道:“孔夫子雲,公者,數人之財,司者,運轉之意。莊子雲,積弊而為高,合小而為大,合併而為公之道,是為公司。我們所要成立的這個公司,就是聚眾人之財,共同運作之意。”
“公司”這個詞語,最早的確是出現在明末清初的福建農村,其實是一種帶有幫會性質的組織形式,不過這種民間組織跟陶東來所作的解釋並沒有太直接的關係,跟從事經營貿易活動的“公司”更是扯不上關係。但這種組織卻在之後的很長一段時期內一直存在於民間,如清朝小刀會的安民告示中就蓋著“大漢天德義興公司”的大印。十八世紀華人在婆羅洲所成立的蘭芳國,最初也是以“蘭芳公司”為名的民間組織。一直到十九世紀末,東南亞地區都還有大量的“洪門”子弟使用各種公司的名義進行反清活動。
這種帶有濃重政治色彩的機構跟陶東來所說的經濟實體組織完全是兩碼事,而真正以盈利為目的經營性機構,其實是在鴉片戰爭之後才出現的。當然了,穿越集團的出現也順理成章地改寫了相關的歷史,讓作為經濟實體存在的“公司”提前了兩百多年出現在東亞地區。
王勤對陶東來半文半白的解釋只聽了個六分懂,不過他也已經明白海漢人口中的“公司”與自己過去所知的“公司”並不是同一回事。而這個所謂的“瓊州聯合開發集團公司”聽起來雖然有些拗口,但既然是海漢人牽頭主事,那想必應該還是有些內容的。
王勤乾咳了一聲道:“陶總,貴方的這個瓊州聯合……開發……集團公司……”
“王老闆可以稱這個機構為‘瓊聯發’,我們也知道全稱實在太長了一點。”陶東來笑著提示道。
“瓊聯發?這個名字聽來還不錯,聯發聯發,聯手發財!”王勤順口打趣了兩句,然後接著問道:“那不知貴方打算如何經營這瓊聯發公司?”
“首先我們會準備好一些開發專案,然後對加入我們這個機構的各個商家進行募資,商家們所出的資金將按比例折算成該專案的股份,除了會每年獲取經營紅利之外,出資者還可以在該專案的經營範圍內享受到諸多的優惠待遇。”陶東來一邊說,一邊拿出一份文書遞給了王勤:“這是我們接下來要開始運作的一些專案,王老闆可以先看看。”
王勤接過來,見封面上寫著《崇禎元年瓊聯發經營專案概覽》,隨手一翻,第一頁便是總綱,分為了路礦、農林、基建、海運四大部分,每個部分下面又列出若干個專案。
王勤瞟了一眼“農林”下面的專案列表,就有“瓊州中北部蠶桑養殖推廣計劃”、“瓊東南經濟林木種植計劃”、“崖州地區蔗糖產業佈局”、“瓊州油料作物種植區規劃”、“南海香料作物營銷方案”、“瓊東南禽畜養殖計劃”等等十幾條,每條後面都還註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