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媽對他的質問置之不理,又問了一遍:“真的一點都不記得了?”
他又一次地搖了搖頭。
他媽嘆了口氣:“哎,你竟然能把她也忘了。陸雲檀真是個挺好的丫頭,又漂亮又機靈,要是我女兒就好了,”她一直很遺憾自己這輩子沒能生一個女兒,“也不知道她現在在哪上學?有沒有找男朋友?”
他無法回答這個問題,因為他已經完全不記得陸雲檀是誰了,但還是不受控制地說了一句:“我想去找她。”
他媽卻嘆了口氣:“等你的病徹底好了再說吧,神經上的問題誰都說不準,你現在只是失憶,但是誰都不能確定以後還會不會發生什麼別的併發症。”
他爸也說了句:“在你無法確保自己可以對她負責到底之前,還是不要去耽誤人家了,況且已經過去了這麼久,她說不定已經令有了喜歡的人,你再去見她,不是徒增煩惱麼?更何況還是在不記得她是誰的情況下。”
他媽也很贊同父親的觀點:“你爸說得對,你現在想去找她,是因為聽我們說你喜歡她,所以想去找,還是自己發自內心地想去找呢?如果是前者的話,那還是先別去了,不然到最後你只會傷害到她。”
他也說不清楚自己是為什麼想去找她,覺得是後者,卻又害怕是前者,這樣的話,自己的失憶一定會傷害到那個叫陸雲檀的女孩。
所以,他只得暫時壓制了去找陸雲檀的衝動,直到看到了那段影片。
紅衣黑靴,瀟灑舞槍,強烈且熟悉的感覺從心底破土而出,甚至有幾個字眼冒上唇邊呼之欲出,可無論他如何努力,就是說不出口,像是有一道屏障卡在了他的腦海中,阻攔了他對她的所有回憶。
但他很確定的是,這個穿著紅衣黑靴的女孩,一定是陸雲檀,尤其是在看到她手腕上戴著的那塊紅黑色的swatch腕錶之後。
所有的一切都有了答案:
這麼多年以來,他心心念念想要的人,不過是一個陸雲檀。
他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到她的身邊。
他還儲存著一個牛皮紙盒子,裡面裝著一束乾枯的玫瑰花狗尾巴草,以及一張皺皺巴巴的紅色雲箋紙,紙的背面寫著一句話:我還是不會疊玫瑰;正面也寫著一句話:一張獎狀只能換我等你十年,減掉高中三年,你只剩下七年了,如果你不能及時回來續約的話,我就把你忘光光!
這句話的最後,還加了一個很蠻橫的語氣詞:哼!
之前,他根本不明白這句話是是什麼意思,但是現在明白了:七年,是她給他的迴歸期限。
到了二十五歲,如果他還沒回去的話,她就不再等他了。
今年,是最後的歸期。
李基樹的話打斷了他的思緒:“想不起來是誰送的還能儲存這麼多年?”他又想到了梁雲箋手腕上帶著的那塊老古董表,“還有你那塊swatch,好幾年前的老款式了吧?也沒考慮給它換了?我都懷疑它現在還準不準,我有好幾次實驗失敗都是看你的表。”
梁雲箋:“……”
看看吃飯時間到了沒有也能影響你的實驗結果?
他毫不留情地回了句:“就算是換了一百萬的勞力士,你該失敗還是失敗。”
李基樹:“……”
你真的太會傷害人了!
梁雲箋逢好了毛氈娃娃的腿,準備繼續處理歪掉的腦袋的時候,犯了難——這個毛氈娃娃的原始做工過於粗製濫造,長短不一的兩條胳膊以及粗細不一樣的兩條腿以及嚴重與身體不成比例的腦袋全部掉過一次,並且根本無法再用毛氈的技術重新戳好,只能縫補,但是,已經補過三次的腦袋,還怎麼補第四次?再補腦袋就散開了。
李基樹看著他手裡的那個落滿了針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