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回,默讀竟然說,那隻眼睛是他自己不想要了剜出來的!
我初時震驚,讓左嶠立刻帶著高琅越離開,可很快我就想清楚了,這絕不可能是實情,哪有人會平白無故的把眼睛挖出來給別人呢?何況是用那種方式,且出事之前他還給我發了救命,如果是他自己算計好的,何必又要我去救他呢?
醫生跟我說過,默讀服用過精神類藥物,他身上還有很多被人虐打所致的傷口,雖然我現在還沒有弄清楚是誰,也不知道默讀是什麼病,可無論是哪一種、精神疾病氣急了說胡話都再正常不過,我抑鬱症還說過要放火燒死自己呢。
想必是見我在這時候還試圖包庇高家,甚至開著門牽著高辛辭的手,默讀受這些天還不能隨意用藥的影響情緒失常也是正常的,我支走高辛辭,計劃了半天也只能先讓默讀緩緩,直到術後觀察沒問題,拆了原先包紮的紗布後換成眼墊紗布。
後續這段時間更難熬,每天都要換藥,默讀就要真正開始直視自己凹陷的眼眶,直面自己的殘疾,是這個世界上最殘忍的事情,身體的疼痛還是其次,最主要是心理。
雖然長著一張極度貌美的臉確實給默讀的人生帶來很多困擾,覬覦的是一小部分,更多的是打心眼裡的嫉妒,他不喜歡別人給自己“狐狸精”的稱號,可實際上,出色的容貌並不是原罪,他還是很喜歡自己的長相的,而如今,卻再也回不去了。
我這些天都陪著,高辛辭大概是聽了我那些話多有反思似的,也不大管我,只是要求我一直帶著項鍊,而默讀比起最初的時候也稍有收斂,最多在換藥的時候緊緊牽著我的手,其餘時候都不大搭理我。
情況差不多穩定後,我暗暗找了幾個心理醫生來商議,將藥磨成粉末添進他的飯食裡,平時我也會要求護士在合適時候給他打過鎮定劑,過了幾天,默讀的情緒似乎真的有所好轉,除了換藥的時候,他偶爾也抓著我的手休息。
我看著時機合適了,也會再問他幾次當晚的實情,可默讀還是靜默,就算開口,來來回回也一直是那兩句:
“高阿姨從來沒有想刺傷我的眼睛,我真的是自己弄傷的。至於我說把眼睛剜出來,是我情緒不好,抱歉時時。”
“你想多了時時,就算沒有你,我也不會指認高琅越,人家沒做過的事情,我沒有必要誣陷。”
可每當我提起“救命”那則資訊的時候,默讀也是答不上來的,最終也只有沉默,我想了許久,我只怕默讀是有什麼顧慮。
我叫封適之找了律師,還確實是,就算他指認高琅越,高琅越做多也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會過重,再加上高家的明裡暗裡的能耐,說不準兒還能定成互毆,畢竟當時又沒有監控,互毆的差別可就大了,高琅越要是再偷偷往身上添點傷口,那她只怕一年都不到就會被放出來。
而她出來以後,別說是默讀,林家都完了。
我為此擔憂,卻也沒辦法,我鬥不過高家的,我也沒法為林家的事情搭上整個傅家,況且,我雖然得了財產,但老傅那邊的是現金,基本就是有名無實,二叔給我的倒是有股份,可二房不服我,所以我如今也只能算是個空架子,我想拼命,傅家都不會由我去。
所以當我提起這話,默讀仰了仰頭望我,問我說:“如果他真的指認,我會不會為了他跟高家決裂的時候”,我什麼也答不上來,他於是笑了笑也就罷了。
“默讀,你就告訴我吧,就算你想要我保護你,我至少也要知道在你身上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啊,我真的想為你爭取更多的權益……”
說到這兒時我自己都覺得絕望頓住,默讀直直的盯了我許久,而後便說困了,抱著我一隻手臂背過去睡了。
權益不是讓兇手伏法,權益是我明知他受了天大的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