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那樣叫我方先生吧。”
夥計驚訝地瞪了瞪眼,“誒?可方大人——”
方朝清擺擺手,笑道:“我本就不是什麼大人,之前不過是人手緊幫了把手。”
說罷,也沒再多說什麼,便出去了,那賣字換來的一堆銅板,一個都沒有拿走。
夥計還兀自糾結著,心想當時明明是這位方大人帶了一群兵把他們這片兒給梳理清楚的,相貌堂堂,一表人才,一看就是出身高貴的大家公子,雖然文弱書生了點兒,卻把一群兵帶地有模有樣,據說還是什麼相爺的女婿?
怎麼這會兒又本就不是什麼官了?
聽說當官的都互相傾軋的,難不成是被排擠了?
夥計天馬行空地想著,不住搖頭嘆息,半晌看著桌子上的銅板,才發現方朝清沒拿錢,忙一把抓了跑出門,卻已經不見了方朝清的蹤影。
出了書鋪,方朝清便在左近閒逛了起來。
雖然隔了一條長江,但鬧市大抵都是相似的,衣食住行,百戲雜耍,還有來來往往的人們,有一瞬間,方朝清幾乎以為自己回到了洛城,回到了銅駝大街。
然而一想,卻又笑著搖了頭。
他在洛城五年,在銅駝大街每日守著悅心堂也待了兩三年,然而仔細想想,他卻似乎根本沒有仔細逛過那條日日都經過的街道,甚至連洛城的許多地方都沒去過。
那時的他,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自傷自憐,又何曾抬眼仔細看看周遭呢?總是耿耿於懷不能實現年輕時走遍山川的志願,可卻連自己所待的城市都未細心體會過,這豈不可笑嗎?市井煙火,山川大河,哪裡不是風景呢。
那些年,真是愚蠢至極啊。
好在現在醒悟也不算晚。
這幾天,他經常這樣興之所至,走馬觀花地逛著,用眼,用耳,用心體會著這市井俚俗,人間煙火,慢慢便覺出幾分況味,還在大街上賣起了字,便愈發體會到這人間煙火的美妙。
世俗,熱鬧,真切,喧囂……絕不是高高在上的瓊樓玉宇,而就是樸實真切的人間煙火。
怪不得她那樣喜歡。
最初相識,還未避嫌時,總是聽她說最近又去逛了哪裡哪裡,見了什麼好玩兒的人和事,明明比他晚來洛城,卻很快比他熟悉了那座城市。
想到這裡,他忽然笑了。
秀雅俊俏的臉上忽然盪開笑,便如忽逢三春花開,登時叫眼前攤子上,賣些木雕小玩意兒的小姑娘羞紅了臉。
他回過神,一見小姑娘這模樣,也不好繼續待,只是在人家攤子前站了那麼久,也不好什麼都不買,便隨意挑了個雕地憨拙質樸的小老虎,想著回去沒人要的話,就給阿圓玩兒好了。
付了錢,手裡拿著小老虎,一轉身,便看到幾步之外,不知道站了多久的人。
看著眼前的人,方朝清沒有驚訝,只是淡淡地道:“你來了。”
語氣既不親暱,也不冷漠,只是平平淡淡的。
“我,來了許久了。”幾步之外,蒙著面紗,身後僕人簇擁的崔珍娘輕聲道,“從你剛從官衙裡出來,父親的人便來告訴我了。”
方朝清怔了下,旋即失笑,點了點頭。
“也是。”
如今的武昌城,或者說整個南方,都是崔相的天下了,而身為崔相唯一的女兒,如今的崔珍娘,自然今非昔比。
想要掌握他的行蹤,相比以前,自然是更加輕而易舉了。
被人跟蹤行跡,而這個人還是自己的妻子,正常男人似乎應該驚訝憤怒吧。但是,方朝清卻絲毫提不起這樣的情緒,反而有股淡淡的恍然,那種——“果然如此啊”的感覺。
所以,說了個“也是”後,他便沒有了再開口的意思,邁開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