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剛寫的字愣怔。
不對,還是不對。
故作瀟灑,強裝肆意,簡直比方才的循規蹈矩更糟糕。
就像一個雞皮鶴髮的老人,強行染黑頭髮,穿上鮮亮衣裳,繃緊鬆弛的臉皮,又混到少年人堆裡,佯裝自己還年輕,然而,任誰都能一眼看出他的老態,所有的偽裝都只會讓他顯得更加可笑。
心態變了,再強求也回不來。
那個飛揚肆意,意氣風發的方朝清,再也回不來。
可是書法並非只有一條狹徑。
少年肆意,中年沉穩,老來淡泊,字字筆意皆心意,以人生歷練,以心底柔腸,化諸筆端,再以筆端抒胸臆,所謂觀字知人,便是如此。
字的靈性,便是人的靈性,只有以最坦白無偽的心境,最直面心底的狀態,才能賦字以靈性。所有的強求、模仿、束縛、偽裝……都只會讓字如戴上假面,縱然技巧再足,也欠缺靈性和感情的流露。
他閉上眼睛,放空大腦,甚至沒有看紙,手腕便微微地、溫柔地轉動起來,筆尖在紙上游走,速度並不快,卻從容流暢,一氣呵成。
直到筆尖傳來的觸感從有摩擦感的宣紙變成塗了清漆的光滑桌案,恍如大夢初醒一般,方朝清猛然睜開眼,那已經寫滿了字的紙張瞬間衝入眼簾。
他的瞳孔猛縮。
紙上寫滿了字,那字並不工整,用筆也不熟練,然而卻字字清圓挺秀,溫潤內斂,彷彿為情人畫眉,小心翼翼,極盡工緻,不似少年時的飛揚意氣,唯多一份歷經風波後的平靜溫柔。
風格初成,靈性俱現。
技巧可以重新撿起,筆力可以日日練習,然而個人的風格和靈性,卻是得之不易的。
方朝清看著那紙,卻猛然一把抓起,再次扔進紙簍。
然後便像避諱猛虎一般,再不敢看紙簍一眼,身子頹然地倒在內室的矮塌上,眼前卻總是浮現出那紙上的字。
滿紙的“甄珠”二字,再無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