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鱔的事,只當是十幾二十條,沒想弄來四十多條,開啟袋子看看,還都個頭不小。
“嘿嘿,你說有人收,有多少要多少,我就去大亮二亮家,把他們抓的都給買來了。”泥冬黑乎乎臉上露出一絲狡黠,“你說六毛一條,我給他們三毛一條,挑得都是最大的,保證不讓你吃虧。”
粗略看下,袋子裡黃鱔,大的怕有六、七兩,小的也有三、四兩重。
這時肉價是兩塊一斤,在鎮子上,黃鱔再不好賣,也是個“稀罕物”,價格應該差不多三塊一斤,只是有價無市罷了。
畢竟農村人想吃,找個地方抓就是,再不濟,買同村小孩子抓的,幾條也不過是塊把兩塊的事兒。
泥冬要把這些運到鎮上賣,一條或許能賣上個一塊多。
不過一是距離遠,還得趕上逢集才行。
二是時間上不保證,一個集費事巴拉運過去,也許賣不出一條。
所以說,秦向河給開這個價格,並沒有佔多大便宜。
若不是衝著廣播主持那群外地人去,秦向河也不敢保證這趟去縣城,會不會血本無歸。
他和泥冬商量好,現在這個本是拿不出的,只說有朋友讓他幫忙收,等運過去朋友給結了錢,回來再給泥冬。
村裡人所周知,秦向河雖然人混,愛喝酒賭錢,但信義上還是有保證的,像之前,偶爾贏錢向泥冬買魚讓幫忙打酒,可就從沒欠過。
這樣算下來,折四十條的話,也足有二十四塊錢了。
在八七年,城市職工的工資也就四十塊的水平,像廣播主持會稍高點,平均在六、七十左右,屬於高收入人群。
二十多塊錢,在茅塘村,尤其是對泥冬而言,絕對是“天降橫財”。
沒看臨走前,泥冬從路邊找樹枝,再三給秦向河把蛇皮袋綁好,生怕路上刮破袋子弄死了黃鱔,又殷勤提醒路上不要騎太快,不要走太顛的路。
秦向河當然要快,他去的可不是去對泥冬說的隔壁鎮,而是五、六十里外的長溪縣城。
上午太陽昇起不久出發,一路山道崎嶇。
個別路段因為昨晚下的暴雨,泥濘遍地,只能牽著車子從邊上推過去,所以扛著烈日,直過了晌午才到縣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