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書桌上方了一把足以讓他自衛的匕首。
難怪簡博翰說,這把匕首是他給簡淮的。
“林叔叔”死了,簡淮哭著拿著匕首從屍體旁走過,卻被一把抓住腳踝,他嚇得一刀砍掉“林叔叔”的手臂。
那一晚“林叔叔”不知活了多少次,他不是人,是怪物。簡淮東躲西藏,那一夜的記憶對他而言就是一場永遠醒不來的噩夢。
直到簡淮學會使用血霧,“生”與“死”的力量同時摧毀了“林叔叔”體內的兩種力量。
夜晚的怪物被“生”之力殺死,白天的人類被“死”之力殺死。
等到了醫院中,簡淮就很會控制血液中的力量了,儘量使用“生”之力攻擊怪物們,這樣一來,白天的他們還可以正常活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