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地,耕田也開墾不多,漢人百姓極不情願向東北遷徙。今賈、崔二家坐法,何不殺掉主犯一二人,其他的全部流放至營州:一來有利於國家,也是對杜公的支援;二來流放就比殺人更緩和,給朝野的印象沒那麼殘暴。一舉兩得之事,你們認為如何?”
蕭至忠見宇文孝一門心思要滿手沾血,李宓這個主意無疑是妥協折中的辦法,他想了想便勉強表示贊同:“若宇文公也同意,咱們審的時候就這麼辦,然後寫奏章遞上去看情況。”
宇文孝一尋思那營州離京幾千裡,把人送走也可以算一件好事,畢竟蕭至忠和李宓兩個人都同意了,他一個人也不好強爭。
三人商量妥當便在刑部大堂開堂審理,這地方很少有審案子的時候,也就是這種欽案才在這裡辦。審理一般案件的是府、縣衙門,刑部只是複查和監管這類政務,並不直接去辦。
這倒省去了許多麻煩,因為府縣審案可能有人圍觀評論公正,卻沒人能跑到中央六部衙門來湊熱鬧。三個主審官內定了要殺兩個人並流放人家全家,這真正算得上非常重的刑律了,比殺人罪還要處罰得重,除非給安上謀逆的罪怎麼也說不過去。所以一開始公案上的人就一頓棒喝,將“居心叵測圖謀造反”等帽子給當頭罩過去再說。
至於罪犯認不認根本不是最重要的事,不認也能給定罪。這事兒涉及的是政權社稷,自然在不能和民事案子相提並論,連規矩也不用遵守,只要有謀逆的嫌疑,便無須太多的佐證。
主審官們找了一些“物證”和認證,一番推論之後就定案,要主犯畫押。賈煥等大呼冤枉拒不承認,然後退堂暫緩審理,只過了一晚上,第二天重新開審時已是奄奄一息的犯人就痛快地畫押認了。
於是案子的卷宗和奏章就很快到了內朝。南衙六部官府本來就在大明宮南邊,內外執行起來不必花費時日輾轉,自然速度很快。
薛崇訓在紫宸殿看到一本詳細論述案情來龍去脈的卷宗,字數很多他連看也沒看,只看奏章上的審理結果。他見到殺二人流放數百人到營州,自然而然想起“同化”營州的關節,略一想就對這一處理十分滿意,當即丟給妹妹河中公主道:“這份奏章准奏,另外從幽州押解回來的長史王賢之的家眷也一併赦免死罪,將其連同在幽州的全族一起流放至營州。”
河中公主道:“哥哥,記得上次有份奏章關於幽州都督趙瞿的,聽說趙瞿和王賢之一樣的罪責,現在哥哥流放了王家的人,趙家的怎麼處置呢,會不會讓人覺得不公平啊?”
薛崇訓回憶了一會兒,沉吟片刻道:“趙瞿和王賢之不同,再說他已經自殺謝罪,不用再牽連他的家人,貶為庶人便可。”
他也是想起了當初華清宮遇到刺客的事兒,當值的將領瀆職但自裁贖罪,太平公主因此赦免了他的家人。薛崇訓也就依據這件事來處理趙瞿,也算是和太平公主在施政上保持延續和默契。母|子間的默契正是透過日常小事的一個眼神一個動作以及在處事上的相似慢慢融合的。
第五十二章 奏疏
近日薛崇訓見到了杜暹的兩份奏疏,第一份是描述武功縣製造的大炮實戰效果,在營州之戰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缺點是機動運輸不便以及材料不佳,前後只使用了兩次就報廢了。
這份奏疏到達長安後毫無聲息,大臣們基本不關心,就像一粒小石子投進了太液池中完全激不起浪子。但薛崇訓個人卻很重視,正如杜暹在奏章上所言,若是沒有武功炮那種完全超越東夷兵的武器,打下營州絕不能那般容易、付出的代價也不可同日而語。不過朝廷裡的官僚們並不這麼認為,他們用大義、謀略、兵制等一番大道理來總結營州之戰的勝利。
晉朝建立後,因為薛崇訓的個人好惡,在對外政策上幾乎與前唐背道而馳,完全廢除了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