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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過了年底,我就要滿25週歲生日了。再過五年我就要到三十歲了,古話說三十而立,那麼我要想在三十歲立起來,我只有五年的時間了。再也不能耽擱了。
其二,我的舞臺的確是在廣告公司,而不是其它公司的企劃部,只有專業廣告公司才能給我施展拳腳的空間,而其它地方只能束縛我的手腳,埋沒我在廣告創意這方面的天賦。
其三,多多少少有些要做給曦兒看的意味。曦兒不是一腳就把我踢出麗人服飾了麼?難道我顧陽非要賴在麗人服飾麼?我在其它公司或許可以做得更出色!而“思美”廣告顯然是我做給曦兒看的最好的地方!
郝建是力挺我進入“思美”廣告,他說這樣一來,我們才算是真正地並肩作戰了。當然了,這不是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郝建也覺得我“思美”廣告才是我實現自我抱負,實現我職場理想的最佳去處!
在我考慮的這一個禮拜時間之內,夕兒幾乎每天晚上都要給我打了一個電話,詢問我考慮得怎麼樣了。
我對她提出了三點要求。
其一,我暫時只能接受副創意總監一職,我需要一個適應的過程,如果我的確能夠勝任副創意總監的職責之後,再提拔我為創意總監也不遲!
其二,我不能接受奧迪a6的座駕。
其三,在幹好創意工作的同時,我想盡可能多地參與一些重要業務的跟進與談判,以提升我多方面的能力。
我提的這些要求夕兒都一口答應了,她給我的感覺,似乎是我提出任何要求,她都會答應似的。
但我沒想到,對我提出的三點要求,夕兒心裡都有相應的對策,當然這些是我進入“思美”廣告之後,都是在我簽訂了合同之後,我才發現的。
其一,夕兒給我的職業的確是副創意總監,而且正好是負責郝建這個組的。而且,郝建這個組原本就沒有創意總監,也就是說我其實就是擔任創意總監的職能。可見,這都是夕兒故意安排的。
其二,夕兒給我配的座駕是一輛馬自達6,手動檔的,價格是在十五萬左右。這車是屬於公司的。但是夕兒把一張三十萬的銀行卡交給了我,她說我不要奧迪a6,她就只能給我現金了,這是我應得的。
夕兒還說,她很早以前就想把這三十萬給我了,她那天去濱海會展中心,並非是順路,而是聽曦兒說我就在會展中心看車,她那天去會展中心,就是想了解我喜歡什麼牌子的車,喜歡什麼樣的車型。即使我不去“思美”廣告上班,她也會送那輛奧迪a6給我,她知道送三十萬現金給我,我不一定能接受。
其三,關於我要求參與重要業務的跟進與談判,夕兒回答得更爽快了。在我工作允許的前提下,她跟什麼大單,她去任何地方進行商業談判,都會帶我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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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a廣告公司通常分為三個大的部門,創意部(creative)、客戶服務部(accountservicing)和媒介部(media)。創意部負責構思及執行廣告創意。創意部是廣告公司的靈魂部分。這就像服裝公司的設計部。
創意重點人物是執行創意總監(ecd),思美廣告的執行創意總監就是羅傑。
創意部下面會視乎人手而分為若干組,每組由一至兩位創意總監(cd)或副創意總監(acd)帶領。而我現在擔任的職務就是acd,但因為夕兒的故意安排,其實我行使的是cd的職能!
創意總監下會有不同的小組,每小組由一位文案(cw)及一位美術指導(ad)組成。基本上兩人會共同構思廣告。由於美術指導的執行工作一般都較繁複,所以大都有一位助理美術指導(aad)協助。有經驗的文案及美術指導將會晉升為高階文案(scw)及高